第1章 混日子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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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宋星云打着呵欠,睡眼惺忪地从办公桌上爬起来。

仰头一看,失物招领处的牌子依然高悬头顶,老旧的电子钟还挂在泛黄的水泥墙壁上“咔哒咔哒”地一步步走着。

“啊?睡了一觉才十点钟……”,她唉声叹气地嘀咕:“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啊!”

警所失物招领处平时本来就清闲,今天上午下了点小雨,阴沉沉的,来往的人就更少了。

无聊的下雨天格外难挨,百无聊赖下,她实在困到不行,直接趴在办公桌上眯了一小觉,醒来竟然才十点钟。

中午十一点半下班,还有整整一个半小时,这日子可怎么熬啊!

“嘶……”,麻了。

宋星云甩了甩刚才因为趴在办公桌上,已经被压得麻痹的胳膊,顺带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惺忪的脑子才渐渐活络起来。

五年前,宋星云过的可不是这种退休养老的日子,那时候她在华都警局当警员。

和她在老家清江警所的日子不一样,华都是国际大都市,经济文化中心,生活节奏快,华都警局的工作也是任务重,压力大。

不过,宋星云做为别人家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是品学兼优,对华都警局的工作生活也是适应良好。由于颜值出众,直接被评为新一届警花。

并且,更令人羡慕的是,她不但工作成绩优异,而且还有一个从大学阶段就处得很好的女友林曼藜。

林曼藜是华都音乐学院的大四学生,比宋星云低一个年级,俩人自从相识相恋以后,就是一对儿人人艳羡的模范小情侣。

但往往事与愿违,后来,宋星云居然和女友林曼藜分手了。

更令人跌破眼镜的,竟然是宋星云甩的林曼藜。

所有人都想不通,林曼藜是个顶级拥有绝美容颜,放在社会上都是稀缺资源。

她是所有Alpha梦寐以求的恋人,和匹配对象,能拥有这种女友,简直是上辈子拯救世界才修来的福气。

女友是又美丽又温柔,宋星云也不知是脑子哪根筋不对付了,居然把人给甩了。

其实说起来,理由很欠打,甚至有点渣。

“我是个小警员,不想让你跟我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我们还是分手吧!”

林曼藜第一反应居然是,“你在开玩笑吧!”

“快点,快说你是开玩笑的,我就不计较了,不然我真生气了。”

“没开玩笑,认真的。”

话已至此,宋星云是铁了心要分手。

“你至少要告诉我为什么吧!”委屈夹杂着不甘心,林曼藜泪如雨下,苦苦哀求对方给自己一个解释。

“分手还要问为什么,林大小姐,要不要非逼得人把话说那么明白啊!你不嫌费劲我嫌累。”

“为什么?”林曼藜一脸认真,绝不让步。

“因为倦了,厌了,玩腻了,不喜欢你了,看了你这张脸就烦,就是这么简单。”宋星云没有给林曼藜任何机会,说的话比渣女还要渣,比负心女还要残忍。

以为不会心疼,但是当这些话从宋星云嘴里说出来,还是让林曼藜一脸茫然,心若死灰。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这时,宋星云的姑妈也来凑一脚,死活不再让宋星云留在华都警局行动大队。

直接向领导打报告,说宋星云的父亲就是警察,因公殉职,母亲去世也早,是她这个做姑妈的一手拉扯大的,宋家就剩这么一个独女了,实在是不能再有什么闪失。

华都警局领导考虑到宋星云的实际情况,就把她调离了警局行动大队,批准她跟着宋姑妈回老家清江。

清江是小城市,那边的警所工作压力小,生活节奏慢,还能照顾家中老人,比较适合她的状况。

和林曼藜分了手,宋星云在华都也没有任何牵挂,于是收拾铺盖卷,不算凄惨落魄,但也不怎么争气地滚回了老家。

这一回,她就在清江警所——失物招领处呆了五年。

失物招领处是整个警所最清闲的职位,由于常年生活散漫,缺少运动,宋星云变宋星 云,整个人plus了一号。

于是,她从当年的“华都警局Alpha警花”,变成了“清江警所微胖界警花”。

“唉……好饿啊!”,刚才睡了一小觉,宋星云只觉腹内空空,五脏庙又开始吹喇叭了。

抬了抬刚才被枕麻的胳膊肘,拍拍肚子上的小游泳圈,今天本来就天气不好,再看着一身的小肥膘,心情更郁卒了。

随后她花了很大勇气,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怒喝一杯奶茶,再垫一包薯片,缓解缓解雨天郁卒的心情。

说干咱就干,宋星云麻溜地拉开办公桌抽屉,里面塞满了解馋的小零嘴。

什么鸡爪,曲奇,巧克力,辣条,可乐,火鸡面……是一样都不差,活脱脱可以开一个小卖铺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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