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瞬间交错1(1 / 2)

盛夏的合众如同一个大蒸笼,西面和东面的山峦地带气温或许还算凉爽,但摩天大楼鳞次栉比的飞云市的气温便和“凉爽”二字相去甚远了。

虽然天气灼热难耐,但爱丽莎依旧一如既往得心情不错。满头大汗的她哼着一首曲调古老拗口的歌,好奇地打量行人,一边蹦蹦跳跳地顺着港口巷道拐入其东面的第二条街道,两条银蓝色的卷曲马尾随着她的动作不断甩动着。

地图上说这条小路名叫“时尚街”。街道两旁生长着高大的乔木,街道被荫蔽在巨大的树冠下。街道中央右侧坐落着合众最著名的美术馆——飞云画廊。但爱丽莎的目的地不是画廊,而是画廊正对面的路边摊。

旅游导览说这个摊位一年四季出售合众特产“飞云冰淇淋”。路边摊的凉棚被粉色布帘装饰得十分可爱,乍一看上去让人误以为是宝可梦饰品店。

此时摊位前的队伍已经蜿蜒了几十米。队伍中央,热得生无可恋的人类和宝可梦虎视眈眈地踮脚朝摊位眺望。爱丽莎一路蹦跶到队伍最末尾,排在了一只米黄色的、被绿色树叶似的衣服包裹着的虫类宝可梦后面。

爱丽莎在丰缘出生长大,从未见过这只宝可梦。她手上也没有合众地区的宝可梦图鉴,因此并不知道这是只什么宝可梦。它手臂末端的叶片如刀子般锐利,爱丽莎仔细端详它,毫不掩饰惊叹的眼神。疑似感受到爱丽莎灼热的视线,宝可梦伸手,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今天是爱丽莎抵达合众地区的第一天。这个夏天,因为爸爸工作的关系,他们全家将在合众短暂居住两个月。说是“全家”,但实际上只有父母和她三个人。爱丽莎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们均已成长到了外出冒险的年纪,平时不在家中居住。

爸爸正在飞云市某家她记不清名字的科技公司里谈生意,妈妈对本地的科技兴趣浓厚,正在该科技公司内参观。她的爸爸常年穿着西装和冲锋衣,想来已经练出了一身耐热的本领;她的妈妈是阿罗拉人,飞云市对热带岛民而言可谓避暑胜地。爱丽莎就不一样了,她没能从父母那儿继承到任何抵抗炎热的基因,暑气蒸人,她觉得自己像被人扔进了烟囱山里。

好巧不巧,那家科技公司大楼的中央空调恰好罢工,可怜的爱丽莎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外出寻找冰淇淋。临行前她从妈妈那儿接过零花钱,并被叮嘱在太阳下山前回到大楼。

那家科技公司究竟叫什么来着?爱丽莎手里攥着钞票,低头小作沉吟。

想不起来……算了。

天气过于酷热,她的思维也被晒得懒洋洋的。初到新地区的爱丽莎沉浸在欢乐的情绪中,睁大眼睛观察街道巷尾那些见所未见的宝可梦,听着当地人用陌生的语调交谈。

人类和宝可梦和谐地生活在一起,看来合众地区是一个像丰缘和阿罗拉一样美好而纯粹的地区!爱丽莎心想,在原地快乐地晃来晃去。

队伍挪动得很快,她前面那只虫系宝可梦买了一支白色的甜筒,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嘿!请给我一支和刚才那只宝可梦一样的甜筒。”爱丽莎仰头递上钞票,朝售货员笑道。

“小姑娘是指那只保姆虫吗?没问题,香草谜之果口味冰淇淋一支!”卖冰淇淋的是一位大叔,旅游导览上说他是飞云冰淇淋的第18代传人。他摘下粉色的制服帽子扇了扇风,转头对手下打杂的多多冰们吆喝。

多多冰是合众宝可梦,但阿罗拉地区也有它们的居所。爱丽莎常去阿罗拉,所以认得它们的模样。

“给你的宝可梦也来一支吧!”老板搓着手掌卖力推销。

“我没有宝可梦,我还没到外出探险的年龄。”爱丽莎一五一十地回答,看着多多冰从它自己的脑门上薅下一块碎冰,点缀在甜筒上。她虽然想给家里的宝可梦带些甜筒回去,但零花钱似乎不太够。

柜台上有一个摇奖机,购买了冰淇淋的客人都可以试试运气,刚才那只保姆虫摇出了末等奖——一包卫生纸。爱丽莎踮脚转动把手,一颗金色的圆球滚了出来。

“恭喜,是特等奖,小姑娘运气不错呐。”老板摇了摇铃铛,从冰柜里拿出一个纸盒,“喏,这是奖品——一整盒哞哞鲜奶味的飞云冰淇淋!”

“真是太幸运啦,谢谢您!”爱丽莎没料到自己能中奖,雀跃地抱住奖品,又从多多冰手上接过香草谜之果冰淇淋。她记得她妈妈的运气就不错,她总算从父母身上继承了些有用的特质。

希望待会儿回去时她的好运也能发挥作用,让她找到正确的大楼,不至于迷路。

冰淇淋表面的冰晶折射着太阳的光线,让它好似被钻石点缀着。爱丽莎咬下冰淇淋尖端,浓郁的谜之果的芬充斥她的味蕾。这种树果常常被用在丰缘的华丽大赛中,以其制成的宝可方块能极大地改善宝可梦皮毛的色泽。

她没有忘记妈妈的叮嘱,开始寻找回去的路。她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然而飞云市巷道纵横交错,行人匆匆,她因为好奇而走入了一条岔道,很快便顺理成章地迷了路。飞云市并不像外表那样光鲜亮丽,这里既有玻璃被擦拭得锃光瓦亮的摩天大楼,也有简陋的后巷。某些建筑物从正面看是人类体面的办公场所,但若是绕到其背后,却别有洞天。

丰缘人口不多,也没有超级大城市,人类分散居住在许多中小城市中,大部分人都能拥有自己的房子,每座城市都像花园。但这里却不同,无数人口挤在几十层的公寓楼里,像被关进了笼子中。后巷堆满垃圾,污水在墙角蔓延,空气中有股烧焦的烟草味。公交站牌下是醉汉和流浪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无家可归的人和宝可梦就睡在人行道上。电线杆下总是站着些看似游手好闲的人,偶尔会有人接近他们,一番商谈后其中一人会掏出一叠钞票,另一位则是从背包或衣兜里取出一包白色粉末或几粒药丸。

爱丽莎感到些许不安。飞云市太大了,人口成分复杂,水很深,她把握不住。她将手中的冰淇淋分了些给沿街乞讨的宝可梦们,加快脚步离开这里,想要回到主街。她没留意眼前,撞上了一位像她一样急速奔走的行人。她依着惯性朝前倒去,下意识伸出双臂作为倒地的缓冲,却不料用力过猛,将行人扑倒在地。剩下的那半盒冰淇淋全都飞洒出去,在行人T恤的前襟绽开。

“对不起,你没事吧?”爱丽莎惊魂未定,急忙从那人身上爬起来。

对方没有说话。他的个头和爱丽莎相仿,戴着一顶鸭舌帽,身着白色衬衫、紧身牛仔裤和帆布鞋。他处在背光的位置,被高楼的阴影笼罩,爱丽莎看不清他的五官,只能判断出他是位男孩,年纪和她差不多大,两人的个头也差不多。她看见男孩按了按后脑勺,想来是倒下时磕到了头。

人行道上一位熟睡的流浪汉突然睁开双眼:“啊,男孩遇见了女孩!”吟唱完毕后,他又立马合上眼睛,嘴角挂起高深莫测的笑容,将头枕在垃圾袋上,翻了个身接着睡。

爱丽莎:“???”

这难道是合众地区形态的吟游诗人吗?

“我真的非常抱歉。”她沮丧地道歉,对男孩伸出手,“你还起得来吗?需要帮助吗?”

“没关系。”男孩终于开口讲话。他握住爱丽莎的手掌,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拥有尚未变声的男孩的嗓音,音色清脆、有力,充满活力。这跃动的声线如同阳光般驱散爱丽莎心中的阴霾,沮丧之情烟消云散,她恢复了往日的活泼。

“嘿!你猜怎么着?你应该跟我回科技公司,我妈妈不仅会给你买一件新衣服,还很可能留你吃晚饭!”爱丽莎灵光乍现,朝对方眨了眨眼睛。她将粘在男孩T恤上的冰淇淋拔了下来,塞回纸盒子里,又从连衣裙胸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对方。

男孩愣愣地注视着爱丽莎,接着一把抓过纸巾,埋头擦拭冰淇淋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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