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楔子1(1 / 2)

骄天作熔炉,劲草弥四野。

正午毒辣的日光炙烤天地万物,包括后方不远处白得发亮、绵延而立的城墙。前面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绿海的深处横七竖八地躺着百来具尸体。热浪蒸腾的空气里,满是凝固的血腥味。尸体上烂糟糟的血垢、污渍,引来成群的苍蝇、蝗虫竞相追逐,呈现出一种惨怖与痛楚合二为一的、特有的、惊心动魄的颜色。

这种颜色在这个时代早已习以为常。

尸体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衣着打扮俱是长城以北的胡人模样。周遭的马蹄印纷乱繁杂,但若仔细辨认,仍可瞧出应该是打南边来,行凶后又折反而去的。从附近大大小小、散落在地的包裹可知,凶徒对财物似乎并无兴趣,这番作为倒象极了守备疆界的铁卫游骑,发现异族侵入国土,从而奋起杀戮。

这里,长城以南,乃大魏领土。大魏的国君是汉人,出身武将,虽曾投身胡酋,但志大难驯,终以长城为限,自立为王。

彼时,时局险恶,战乱频发,各方诸侯大王人人据守,个个自危。前不久,长城以北的胡人就曾大打过一仗。交战的双方是鲜卑族旗下的慕容部和宇文部。

如此推断,这些被害的胡人说不定就是战败一方的百姓,为逃避为奴,才偷偷越过长城,想到南边汉人的地界讨生活。可惜却被呼啸而至的游骑视作威胁,当场格杀了。

想来,这种可能性要大一些。只可惜,除了那些越来越僵硬的尸体,再没有人能够给出确定的答案了。

血腥味越来越浓烈。

这片死寂里除了尸体,就是遗物,似乎再没一样能喘气的了。

不过,有死人的地方,就有‘秃鹫’。

‘秃鹫’不是某种鸟,而是一种人。

这种人专门靠捡拾死人遗留下的衣食、财物为生,同天地间啄食腐肉的秃鹫,有着相同的生存之道。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容老头碰巧就是这种人。

他姓容,同他打交道的人,都称呼他为‘容老头’

容老头的名字早被忘却了,连他自己都要好好想一想,才能回忆起来。

这种忘却多少有点儿主动的意味。毕竟靠吃死人饭挣活路的,午夜梦回时,难免会生出被掠夺对象记下了,将他们带去黄泉路上的担忧。名字,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一个人,所以,对这个行当便算是一种禁忌。

此刻,容老头正蹲在距那片尸体不远的草丛里。他的背上软塌塌地搭了条一人长大的兜袋,头上戴了顶草编的帽子,一双略微凸起、精光四射的眼睛藏在帽沿下一眨不眨,警惕而专注地盯着前方,甚至从花白眉毛上流下的汗水腌到眼皮,引起阵阵刺辣时,也没有擦一下。他一动不动,被长草掩护住,仿佛变成了草丛的一部分。

就这样,容老头已经等了快一个时辰了。

他太明白不过了,似这般做死人生意,没有超常的耐心是绝干不成的,否则一个不小心被行凶之人折返回来撞上,好东西没捞到不说,反连累着把老命也搭进去了。因而,虽然一身衣裳早已湿透,虽然隔着草帽的头皮被晒得生疼,虽然裸露在外的皮肤被小虫噬咬,容老头还是在等。

一个行当做久了,不管有心无心,都会滋长出一种相应的本能。

容老头便是这样。

到现下,他已滋长出一种和秃鹫相似的本能,那就是一丝一毫的血腥味都逃不过他的鼻子,几里之外的杀戮都躲不过他的眼睛。凭借着这种本能,容老头才能衣食无忧。

说起来讽刺,别人的客死他乡、无人掩埋,反倒成了他的福气。

今时今日,容老头尤其有‘福气’。

终于,

时机成熟了。

容老头出动。

他猫着腰,一具具扫荡过草丛里的尸体,翻察它们的包裹,把看起来值点儿钱的东西统统捡出来,装进自己的大兜袋里,而后再搜索尸体身上有无其他更值钱的好东西。

以他多年的经验,尸体身上藏着好东西的机率,比包裹里要大得多,所以,容老头搜起来特别细心,从上到下,从外到里,连头发窠也不放过。

如此这么一通折腾下来,他欣喜地觅得不少金银细软。

当容老头搜到那具女/尸旁时,申时将过。起风了,气温下降了许多,草原上迎来了一天中比较好过的时候。

这具女尸的姿势较为奇特,面朝下,双膝蜷起,两臂环在身侧,呈护住肚子的跪趴姿势。它的后背有一处骇人的、拳头大的血窟窿,估计是某种重兵器造成的。

容老头费力地将女尸翻了过来,立时一惊。

对于见惯了死亡的人,这世上值得吃惊的事屈指可数。

这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居然还挺着个巨大的肚子,一望而知原是将要足月分娩的。

容老头无声地叹了口气,说不上多同情,只是有点遗憾——毕竟生出来就是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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