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女尊?赢泗!(2)4(2 / 2)

然后他又发现了水调歌头,那首让自己妻主扬名立万的名诗,作者竟然不是姓张,而是姓苏,叫苏轼。

……

呵,原来,原来自己的妻主那个自己原以为才华横溢,温文尔雅的人竟然是一个无耻的偷窃之徒,剽窃之徒吗?

这,这可真是一个极大的笑话。我庸华聪明一世却不料是跌倒在这么个人的手里。

……

再然后,当庸华发现,原来那个和自己女儿眉眼之间有几分相似的小丫头,竟然正是自己原来的妻主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的震惊了,因为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上是有穿越二字的,而自己的原妻主只不过是带着这儿的先进文化和技术,去了一个相对文化以及技术,略显落后的世界里耀武扬威的小人罢了。

想通了一切,也就没有任何的积怨了。于是,彻底释怀的庸华离开了那个人,那个让他,爱了前半生,也恨了后半生的女人。开始了他四处的游荡。

……

时光转眼即逝,苍狗白驹。

转眼间,庸华便已经在这儿,这个先进的社会里,呆了不下30年了。

在这儿,这个男女平等的社会里,他对于自己以前所处的社会,也几近模糊了概念。

他能够感受的到,自己正在慢慢的,被这个社会所同化。而且自己并不排斥这种同化。

庸华唯有想起自己的女儿的时候,才会有些许的内疚,因为自己竟然不知不觉间慢慢的,将她那乖巧的面容渐渐淡忘。更因为自己没有办法把女儿带到这个神奇而又先进的地方来,让女儿也看看这边的环境,这边的一切。

尽管如此,但他还是他越来越像是一个普通男孩一样,除了他不能够经常在阳光下以外,因为阳光会给他一种炽热感,仿佛在用火烤热擦皮肤一样,所以他一般是不会再有阳光天气出门的。

啊差点忘记说了,如今他正寄主在一个阴阳世家里,在非阴雨天的日子里,一般都是懒洋洋的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剧的。

而现在他所追看的一部电视剧,名叫芈月传。

对于其中的主人公,他也不想给予太多的评论,就芈月而言,尽管,如果庸华自己没有多活这40余年,那么他无疑会喜欢上这种女子,这种像阳光一样,炽热真挚,敢爱敢恨的女子,但是,如今的他,在经受过的这种种的挫折之后的他却是怕了,这种阳光如果把握的不好不仅会灼伤别人,也会灼烧到自己所爱的人,更甚至于是**。

如今他所喜欢的,呵,来这这么久了,自己连这个原本自己以为是放荡词语都能那么轻易的说出口了。却是像那芈姝般,单纯善良,却又会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改变,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女而倾尽所有,不惜舍弃一切,惶论爱情抑或是亲情都在所不惜的女人,当然,有一个更确切的形容她的词语,是母亲,为母则强的女人。

所以当他一闭眼再一睁眼的时候,募然的发现自己竟然有了实体,而且成了幼年版的赢四的时候。首先不是发慌,而是阵阵的狂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