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汉王妃4(2 / 2)

说到这里,女官顿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道:“世子说过要将每年分红的百分之五十分出,将其按照工分分给所有雇佣的工匠,是不是……”

汉王妃摆了摆手,说道:“给他们吧,我们汉王府也不缺这点。”

女官微微颔首。

汉王妃则是忍不住翻着一份份雇佣文书,看着上面的各种条件,忍不住在心里感慨自己儿子的良善。

虽然失魂了,但还是如此良善。

对于召集工匠做事,明朝的王府其实自有一套规矩。

一般是直接以“徭役”的名义发动民夫,官府也会雇佣人手进行一些大工程,在永乐朝的各种工程中,尤其是皇帝支持的工程,则是由宦官主导的。

像是兵杖局、针工局、御用监等等内廷的机构,在一些生产上会因为阉人不够,而临时雇佣大量的工匠和民夫。

像是重修报恩寺的工程,就是由宦官出面,雇佣数以千万计的工匠、民夫。

这种“雇佣”很常见。

朱瞻壑则是将这种“雇佣”规范化、制度化。

简单点说,他首先建立了一个公司,之后授权这个公司和工匠签订雇佣合同,以此雇佣了大量的工匠。

这种公司加雇佣的形式,而且内部还采取工分制度。

雇员根据死板的工分换取票据。

这些票据则可以在专门的仓库处换取粮食,或者宝钞、纸张、琉璃等物。

不仅如此,朱瞻壑和雇员们签订的合约中,甚至规定职员干满一定年限,还有一笔相当于年薪的酬劳金。

此外,退休金、回籍旅费、带薪年假一应俱全。

甚至还有未婚人员抚恤金、因功致残抚恤金、丧葬费、医药费、子女的教育费全部都做出了规定,写入了合约之中。

还是终生雇佣制。

这样的条件很离谱,但是又有一种莫名的合理。

因为大明虽然不允许蓄奴,但是允许百姓雇用佣人,胆子大者与官员勾结、伪造记录,公然玩弄法律。

大富豪家买奴时,以养子或养女之类的漂亮话掩饰,或干脆称他们是雇用的仆人。

但实际上,就是奴隶。

在这种情况下,大报恩琉璃厂的终生雇佣合同,简直就是神仙合同!

虽然是终生雇佣制,是落后的工分制,还有很多剥削、压迫的内容,但是它规定了雇员的权益,让雇员真的雇员,而不是奴隶。

在汉王妃看来,大报恩琉璃厂的工人还是仆人。

只不过不是一家的仆人,或者个人的仆人,而是一家公司的仆人。

这家公司又采取股权制,一半的股份属于大报恩琉璃厂所有的员工,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属于汉王府,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属于兵仗局。

汉王府的女官也忍不住感叹:“世子实在良善,给了这些匠人出路,只是这般规定,怕是要亏不少钱财。”

“亏钱?”

汉王妃斜睥那女官一眼,“这个琉璃厂不会亏钱,只是我们少赚一点。”

女官不解。

汉王妃只是淡淡道:“琉璃厂已经和宫里签了合同,负责之后第一塔的琉璃烧制,以及宫里玻璃的烧制。”

女官一愣。

汉王妃直接说道:“不仅仅是第一塔,以后只要是宫里的工程,只要是在南直隶,琉璃和玻璃的订单全部是大报恩琉璃厂的。”

不需要计算,汉王妃确信这是日进斗金的买卖。

唯一的遗憾就是……

“赚少了。”

汉王妃有点心痛。

一半的股份收益按照工分分给工人实在是造孽啊!!

不过没办法,谁让她的儿子就是这么良善之人。

没有父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是“正人君子”“良善之人”而觉得难过的。

就在汉王妃心痛钱的时候,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一个小太监匆忙地跑进来,甚至还因为太急而不慎被绊倒,直挺挺地倒在地上。

“大呼小叫的,成何体统。”

汉王妃黛眉微蹙,训斥一句,尔后说道:“给他一杯水润润嗓子。”

小太监饮完茶水,方才颤声道:“王妃,不好了,世子去了三宝太监的船队,已经出海了!!!”

汉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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