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2 / 2)

  非常巧的是,任燚也很讨厌洗碗。他不仅讨厌洗碗,他还讨厌做饭。所有需要跟厨房打交道的工作他都讨厌。

  奈何他下决心要在心上人面前表现一番,尽管心里已经问候了这个没有装洗碗机的厨房好一会儿,脸上还是维持着潇洒的笑脸。

  而且,下一秒他就听到了让他的笑容绽放得更开怀的消息。

  “我去的话,不会打扰你工作吗?”

  任燚迅速把盘子冲了一下,甩甩手,胳膊自来熟地搭在尚煜肩上:“那都没人去,我每天都自己在那数着时间下班,无聊死了。”

  “那好吧。”尚煜同意了。

  任燚心里乐得想蹦高,却不能表现出来。他迅速擦干净手,非常自然地从尚煜客厅的衣柜里找了件大一些的长袖T恤穿上。

  他刚才就看好这件衣服了,它挂在柜子里要比其它衣服长出一截,一看就不是主人的。他趁着尚煜没醒,还偷偷试了一下,大小正合适。

  因为怕做饭弄上油污,他才又把衣服挂回去的。

  尚煜已然习惯了任燚这种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的作风,且他这个人并不矫情,或者可以说是过分随和了,旁人乱动他的东西他几乎不会发脾气。

  上次有个外地朋友来借住,他走之后尚煜请了保洁阿姨来收拾自己无从下手的烂摊子,都没跟朋友抱怨一句。

  现在任燚穿的黑色卫衣就是那位朋友留下的。比他自己的衣服要大两个码,所以洗完之后就一直挂在衣柜里,没人动过。

  尚煜想给朋友寄回去,但是他发现他联系不上这个从他这里借了两千块钱的朋友了。

  或许衣服是他留下来抵债的吧。尚煜善良地想。

  那个朋友有些胖,个子却没有任燚高。同一件衣服穿在任燚身上,看着都顺眼了许多。

  昨天穿制服的他凛冽邪魅,这会儿换了衣服,显得亲切随和了不少,更好靠近。

  任燚穿好衣服,发现尚煜一直在盯着自己发呆,凑过去笑眯眯问:“怎么,被我的美色吸引了?”

  尚煜对他这种总是暗含着其他意味的话尚未适应,偏过头不理他。

  任燚没再逗他,在他背上轻拍了一下道:“去换衣服吧,虽然近,也该出发了。”

  两人一同走在路上,一个英俊潇洒,一个温软可爱,引得路人频频回头。

  任燚把书店的门锁打开,推开几盏灯的开关,黄色的灯光亮起,与暗棕色的书架辉映,那种高贵复古的感觉呼之欲出。

  接着他把尚煜带到靠里面一些的位置,因为被书架挡住了,从外面看不出这里还有几个木制的桌一起。

  桌椅跟书架同色同样材质,尚煜在任燚给他拉开的椅子上坐下,随手翻了下桌面上摊着的一本书——一本讲抓鬼的小说,可能是任燚最近在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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