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菡雨楼对员工有着严格的着装要求,男穿西装,女穿套裙。工装根据每个员工的身材量身定制,袖口和领口都有精致的云纹刺绣,无论男女,套上这身衣服,那是个顶个的端庄和优雅。

孟归南换好衣服,戴好耳麦,站在大门口抽了上班前的最后一支烟。

夜色漫上来,渐渐吞噬了太阳留在今日的最后一缕光明。

将近三米长的水晶灯切割下的斑驳光影随着大门的开合而不断晃动,孟归南转过身来,迈开步子,进入一个刚刚在夜晚醒来的,明亮而灿烂的金色世界。

从员工电梯里出来,孟归南对着通铺的玻璃墙壁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然后挺着肩背向前,看见从客梯上来的赵有德后,向他鞠躬问好:“赵总您来了?303给您留着呢,这边请。”

【作者有话说】

南:倒霉的一天从失去我的电瓶开始虽然是4月29号,但也算四月份捏(对手指)(很心虚)

赵有德不是单独来的,身后还跟了几个朋友。

一行人进了包间,孟归南把酒水单递给他:“赵总今天喝点什么?”

赵有德脱掉外套丢进沙发里,问:“小何呢?叫他来见我。”

孟归南把酒水单往他面前送了送:“小何在工作,您想见他,得有个由头不是?”

赵有德这才接过酒水单子,点完酒,把单子往孟归南怀里一丢。

孟归南扫了一眼酒水单,不露痕迹地建议道:“知道您喜欢葡萄酒,今天刚到了一批好年份的索德拉大龙,您试试?”

赵有德冲他摆摆手,示意让他安排。

孟归南笑着应了,出了包厢,正好看见何慕霖推着餐车从306出来。

孟归南把单子递给何慕霖:“赵有德来了。”

何慕霖的脸色顿时冷下来,孟归南见状就把已经塞进他手里的酒水单又抽了回来往他脑袋上呼扇了两下。

“你赶紧去照照镜子吧,你比花钱的看上去还大爷!”

“你到底是在乎你那提成还是不在乎啊?”

“我只拿我该拿的。”何慕霖说。

孟归南知道何慕霖没爹没妈,和小妹的生活费学费都靠他一个人撑着,因此明里暗里的总想帮帮他,但这会儿看着他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去去去去去,干你的活儿去吧。”

“哦。”

何慕霖从他手里拿过单子,推着小餐车往酒水间去了,孟归南看着他倔强又沉默的背影,不知怎的,怒火突然一下就没影了。

“呆死了!”-

孟归南和何慕霖在赚钱的态度上是完全南辕北辙的两个人。

像过去五年里的每一晚一样,孟归南穿梭于各个包厢之间,游刃有余地应付着客人们各种毫无道理的刁难和离奇的要求,尽可能地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把钱从口袋里掏出来。

付枫晚是在十一点过五分时来的,孟归南下楼接她,一路把她送进了302包厢。

“付姐,今天怎么来这么晚?”孟归南接过她脱下的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

“刚开完会,累死我了,过来放松一下。”

付枫晚今年已经四十二岁了,是某家上市公司的高管,但她整个人的状态看上去顶多三十岁出头。

她不结婚,不恋爱,身边总围绕着各种类型的男人。

她总说只要不结婚,就能永远漂亮。不过孟归南很务实地认为能让人永葆青春的秘诀只有一个,那就是大把的钞票。

“今天喝点红酒?”

付枫晚指了指和她一起来的朋友:“今天她请客,听她的。”

田敏珠眯着眼把孟归南从上到下细细打量了一番,笑道:“确实很帅,怪不得付姐总把你挂在嘴边。”

孟归南眨了眨眼睛,回道:“付姐太夸张了,我哪儿值得她惦记。这脸再好看也比不上会所里青葱一样的年轻小男孩,叫几个过来?”

田敏珠的调侃被孟归南挡了回去,他觑了眼付枫晚的脸色,见她没有要开口的意思,也没有对他的提议发表看法,又继续说道:“我去拿酒,您二位先聊着。”

在付枫晚提出包养他之前,孟归南曾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是朋友。

现在想来其实有些天真可笑,在菡雨楼,连接孟归南和客人之间的东西本该只有一样,真诚的友谊在他们这样简单的关系里没有立足之地。

但或许是付枫晚从来没有用过居高临下的眼神看过他,他那被人揉搓来揉搓去的自尊心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所以不免对付枫晚产生了很强烈的好感。

当然了,这不是两性关系里代表了暧昧含义的好感,只是对一个有涵养,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女士单纯的欣赏。

几天前,孟归南送付枫晚下楼,两人靠坐在她那辆白色的玛莎拉蒂车头上抽了一支烟,聊了一些关于婚姻的话题。

在孟归南问出那个庸俗的“为什么不选择和一个人共度余生?”问题后,付枫晚的笑声简直响彻整个安静的露天停车场。

“谁都别跟我来这套。”付枫晚指间的火光随着她身体的抖动摇来晃去,“人为什么要选择结婚呢?如果是为了爱情那谈恋爱就好了。只要愿意花钱,情绪价值,年轻鲜活的身体,我想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她转过头,看着孟归南,“人心是瞬息万变的。注定一地鸡毛的婚姻关系和永远保持新鲜的恋爱,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孟归南也跟着她笑,说付姐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活得都清醒。

空气安静了片刻,两人谁都没说话,各自抽着手中剩下的半支烟。

一辆车闪着大灯朝停车场外轰鸣着离去,孟归南忽听付枫晚开口道:“小南。”

“我挺喜欢你的,你跟了我怎么样?”

孟归南弹烟灰的动作一顿:“跟?”

“那我换个不太体面的词……”付枫晚的手指在孟归南脸侧轻轻划过,“包养?”

孟归南看着付枫晚盛着笑意的眼睛,在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上位者都是一样的傲慢,没有例外。

孟归南垂下头,用鞋尖踩灭那抹苟延残喘的火光,随后笑着说:“包养……可我喜欢男人啊。”-

孟归南从包厢里退了出去,对着玻璃墙面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才在耳麦里嘱咐酒水间准备两瓶赤霞珠。

凌晨一点四十,302叫了包厢服务。

会所里最好看的几个年轻男孩儿围坐在两人四周,其中一个正半跪在付枫晚身前,手肘搭在她的膝盖上替她点烟。

“黎明之前。”付枫晚扬了扬手指,“五杯。”

“黎明之前”名字好听,实际上是会所里很畅销的一款调制酒。以号称“生命之水”的高度数伏特加为基酒,加入蓝橙力娇酒和椰子朗姆酒,味儿冲,度数高,一杯下去就能撂倒一个酒量不太好的成年人,这会儿听付枫晚说要五杯,他劝阻道:“付姐,酒烈,影响睡眠。”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事。”

付枫晚不在意,孟归南更不在意,他笑了笑,回道:“好的,稍等。”

酒水间将酒送来,孟归南将它们端进了包厢,刚放下,就听付枫晚问:“小南,你真的喜欢男人吗?”

“我要是喜欢女人,肯定一早就跟您走了,放着好日子不过,我不是脑子有病吗?”

付枫晚像是接受了他的这番说辞,扬起下巴点了点桌上的酒杯:“好,这几天我思来想去都觉得心里不舒坦,你把酒喝了,咱俩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孟归南迟疑了一瞬,他可以选择不喝,毕竟陪客人喝酒不属于他的工作范畴。但不喝就意味着彻底得罪付枫晚,失去这个常客对他来说是比喝下这几杯酒更加让他无法接受的结果。

桌面上的酒液在香槟色的灯光中泛着幽暗的蓝光,孟归南看了一眼起哄的众人,端起了酒杯:“付姐,敬你。”

漂亮澄净的酒液进了喉咙就变成了被火烧红的刀片,一寸一寸刮过他的食管,最后进入胃部。它们经过哪里,就在哪里燃起一片火。喝完五杯“黎明之前”,孟归南的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杯子。

酒杯放置在蓝翡翠大理石制成的台面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

“行了,结账吧。”

酒意在缓慢上升,孟归南赶在身体还没被酒精彻底接管之前,火速帮付枫晚结了账,又叫了代驾,送她们下楼。

临上车时,付枫晚扯着孟归南的领带,把人往身前拽了拽,像是不太死心地又问了一遍:“你真是个同性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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