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窃文以滋官绅(2 / 2)

许三回城将王一中之事告知了许攸,同时也查看了王一中的身份信息,确认秀才功名与人一致之后。许攸便让许三回来,并同时带来了卖身契。签了卖身契之后许三便可将王一中和赵毅带入县城寻医,赵毅的死活无关重要,主要的是王一中必须签了卖身契。且王一中必须妥善安排,若赵毅是感染了瘟疫,可以随意处置。

唐国律法规定,奴隶可以考取功名,但是功名不属于奴隶本身,而是属于奴隶所有者。且一旦为奴,此前的功名也将归奴隶主所有。而在唐国境内,对于书籍文卷掌控极严,各乡村之内只能拥有启蒙书籍,读书人启蒙之后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可进入县内设置的书院,但并无功名。通过县内书院的考核后,读书人便可获得举人功名,亦是进入州内学宫的资格证。通过州内学宫的考核者可以获得举人功名,州内各县地区的县尉、县丞最低标准也是举人功名,同时举人功名也是进入唐国太学的资格证。通过太学考核者可得进士功名,唐国各地县令最低标准就是进士功名,同时进士功名也是进入文曲院或者武曲院的资格证。唐国六品以上的六部官员,无论文武,都必须通过文曲院或者武曲院的考核。

唐国境内律法完善,除启蒙自学外,县学院、州学宫、太学、文曲/武曲院都是官办,亦是武将也必须拥有相应功名,自文曲/武曲院才分开。

唐国境内对书籍文卷管理严格,兵法武学也在管控之中。只有在官办学府内可以畅读,不许私自贩卖。功名必须的是真才实学,但是奴隶主可以通过奴隶来获取功名,对于奴隶主来说奴隶功名越高,自是收益越高。且读书人自己学到的不在管控范围之内,即便只是从官办学府中死记硬背之后回府抄录也是一大益处。没有人会嫌弃有功名的奴隶数量多,且官绅家中藏书多皆是因此。

因此天下读书人对于功名者为奴一事嗤之以鼻,视窃取功名者为唐国蛀虫,更视为奴者如鹰犬。

但是官绅依旧趋之若鹜,唐国重文,而文人重风骨,是以读书人为奴者亦不多见。

对于县尉许攸来说,其本人亦只是举人功名,其子许幕四岁,王一中秀才功名在内亦可为其启蒙,在外可携其功名送许幕至县学院或者学宫学习亦能免去县学考核,同时还能让王一中转录书籍文卷,一举多得。

许三来到城外,先是笑着将卖身文书交给王一中,需要王一中先签署之后,才能携带二人进城。

王一中也没有多言,当即在卖身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随许三进城之后,早已安排好的医馆接收了赵毅。经医师诊治只是普通风寒,赵毅并无大碍且照料妥当,并无遗害。

开了药之后便去到了许府之中,许府已经安排妥善一间空屋,以及一应换洗衣物,因功名优待,连赵毅的也妥善安排。

又送来了吃食,药物也有人帮忙熬制,许三离去前嘱咐王一中梳洗休息,晚间许攸许大人会过来问话并安置王一中一应事物。

将赵毅放置床上,王一中收拾吃饱之后,面色逐渐恢复。喂食药物之后,赵毅身体也逐渐好转。

王一中稍作歇息,然赵毅梦中却见一奇景,一具龙逃窜,忽有一声音传来“孽畜受死!”

然赵毅并未见其人,只见一长剑飞出,穿过一漩涡之后将巨龙打爆,化作漫天血雨,而长剑也因此崩溃携无上道韵化作流星扑向苍莽大地。

但赵毅并不知道也没有看到其他的事,长剑崩碎之后,其一部分落入了小青山,崩碎小青山之后落入学殿之中,但因长剑受制不能伤人,长剑碎片便融入至赵毅血肉之中。

长剑神韵亦融入赵毅血肉,除此之外,巨龙血肉化作血雨,世上也多了些身怀真龙血脉之人。

酉时三刻,许三再次出现,原是许府主人回家召王一中前去。

许府位于县城之中,占地二十一亩,房屋数百,奴仆众多。穿过三道院墙,六条走廊终于在一书屋之中见到了这位扶云县县尉许攸许大人。

唐国衣着尚华贵,文人尚蓄须,唐皇喜山羊胡。上行下效,王一中与许攸均是头顶戴冠,蓄山羊胡。然王一中身着简陋青袍礼冠,许攸身着黑色锦袍,头戴金属华冠。

许攸端坐于书案之后,手持书卷似乎专心致志,并未发现有人前来。

书屋门窗大开,许三领着王一中直入书屋,并向许攸告知已将人带到。

这时许攸才移目至王一中身上,王一中当即行主仆礼,并说道:“王一中见过许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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