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治安基金15(2 / 2)

便在此时,一阵急促的锣声响起,风度翩翩的唐知县携一众官吏从县衙大门鱼贯而出。知县、县丞、主簿、典史登上高台,在台上备好的四把椅子上就座。后面的捕快衙役涌到凉棚中,找空位坐下。

“本官休宁知县唐哲,感谢各位里长甲长、乡绅代表参与本县首届治安扩大会议。”唐知县站起来主持,环视四方道:“诸位可知,为何要召开本次会议?”

台下乡绅都摇头不知,捕快衙役沉默不语。

“长久以来,捕快衙役相关人等借盗匪之名盘剥乡里,已成常态。什么贼开花、洗贼名,林林种种,花样百出,百姓苦不堪言。诸位乡绅,可是感同身受?”

台下多位乡绅窃窃私语起来,没想到县尊大人如此大胆,上来就掀桌。

“而那捕快衙役,却也有话要说。吾等负责传唤、缉罪、搜证、巡逻诸多事宜,朝廷每月却只发三瓜两枣,不弄些外财,如何养得妻小。因此心安理得以权谋私,致百姓受苦,治安糜烂。”

台下捕快衙役都紧张起来,紧盯着唐知县。

“今日召集各位前来,就是要把这些上不得台面的阴私陋习一扫而光,换成光明正大的规矩。”

“本官草拟了一个法子,大家讨论讨论,集思广益,商议一个章程出来。”唐知县一挥手,跟班童擒虎立刻搬出一块巨大的木牌出来,立在台上。只见上面白纸黑字,写得分明。

《休宁县治安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版)》

第一条宗旨

为维安宁于乡里,保秩序于街巷,特设治安基金,以资鼓励捕快勤勉,兼使百姓共担治安之责。

第二条基金之设

本基金由休宁县百姓自发集资,按户出资,以示公义,集腋成裘。专用于奖赏捕快之功绩,补助治安之需,及应急处突之用。

第三条基金之管

基金由县衙专设账目管理,收支有据,定期公示,以昭公信。

第四条考核之责

设治安考核条款细则,由知县亲领,刑民师爷及刑房吏员辅之,按期审视捕快之劳绩。以治安案件之多寡、结案之速迟、百姓之诉愿为据,综合权衡。

第五条奖赏之法

根据考核结果,功绩卓越者重赏,平庸者轻赏,不力者无赏,赏金定时发放。百姓提供线索,协助抓捕者亦可酌情奖赏。

第六条监督之制

设监察员若干,以乡绅百姓充之,监察基金用度,确保清正无私。

第七条修订之权

本办法如有未尽善处,由县衙召集乡绅代表修订,公示后施行。

第八条施行之时

本办法自正式颁布日起即刻施行。

平安休宁,人人有责。官民共治,造福乡里。

本办法需搭配细则施行。

休宁知县唐哲颁(尚未加盖官印)

如此闻所未闻之制,众皆哗然,纷纷热烈讨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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