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诺克萨斯简介(2 / 2)

民政官:负责国家仪式和官方庆典,维护帝国的文化传统和道德行为。

风纪官:在军队中代表士兵的利益,负责传达士兵的诉求和维护军纪。

辅政官:辅助总督或其他高级官员管理特定领域的事务。

地方守备官:类似于城市警卫长,负责维护城市治安和预防犯罪(套用军衔,一般低一级)。

奴隶和平民:虽然不在行政体系内,但他们构成了诺克萨斯社会的基础,并在经济和军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诺克萨斯帝国军事体制:

军衔由高到低皇帝/大统领-参谋长-指挥官/元帅-将军(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上士、中士、下士)

皇帝/大统领:诺克萨斯的最高统治者,负责战争的最终决策和军队的最高指挥。

最高指挥部:指挥官是代表议会行使行政和军事权力的高级官员,通常由功勋卓越的将领或政治家担任。

军部参谋团:由贵族和高级军官组成,负责讨论和制定军事政策,对战争和军队事务有重要影响,参谋长直接向皇帝/大统领负责。

方面军:在大规模作战时,数只军团临时组建(为保持军队战斗力,处于半常设状态,即便未发动战争,诺克萨斯帝国也会轮换服役军团,以提升磨合度),由威望较高的将军担任方面军指挥/元帅。

军团:诺克萨斯军队的基本单位,每个军团由约5000名士兵组成(人数不固定,一般不少于3000人),由军团指挥官(将军)领导,军团下设大队(1000人左右),由校官指挥;大队下设中队(300人左右,由尉官指挥;中队下设小队(50人左右),由士官指挥。

辅助军团(战争石匠):这是诺克萨斯军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辅助部队,是参谋、斥候、工程师和战士的综合体,承担战略侦察、工程建造、战术创新等任务,全部具有士官及以上军衔,由皇帝/大统领兼任战争石匠指挥官,全诺克萨斯大致拥有万名战争石匠,根据服役地区分为12个部门,每个部门下设1-2个大队(每个大队500-1000人),大队下设中队(50-100人),中队下设小队(5-10人),在战时状态下,如军团各级指挥官战死,同级战争石匠可直接获得指挥权。

骑兵队长:领导骑兵单位的军官,负责侦察和快速机动作战。

旗手:负责携带军团的旗帜和象征,是军团士气和身份的重要标志。

普通士兵:构成诺克萨斯军队的主体,通过军功制有机会晋升。

海军:负责海上作战和运输,支持诺克萨斯的海上扩张。

地方守备队:驻守在诺克萨斯各省份和占领地的部队,负责维持秩序和防御,属于三线军团,吸纳退役军人,为军团培训一部分新兵。

特种部队:执行特殊任务的精英部队,执行暗杀、侦察和破坏等任务,诺克萨斯特种部队繁多,大贵族和各行省、各地方均有自己的特殊部队,比如最高指挥部特使泰隆,这些部队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会在战争石匠备案,并同样拥有军衔。

文职人员:负责军队的行政和后勤支持,如记录、供给和医疗。

诺克萨斯帝国建立了一个结构严密、反应迅速的军事体制,可以极大地提升其军事实力和对外征服的能力。同时,明确的晋升途径和荣誉体系也将激励士兵们奋勇作战,为帝国的扩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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