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真凶乍现(1 / 2)

“老官人。”

“小道已经对凶手了然于胸。”

听着汪洋所说的话,众人一阵雀跃。

老官人及其夫人更是长出一口浊气。

场中只有二人,脸上神色阴晴不定。

这细微处的表现,旁人可能看不出来。

但是早已打开灵眸观察众人的汪洋,一眼便看到。

随后站起身,左右假装掐了一个法咒。

右手掏出一张道符。

只见他右手轻轻一挥,道符随风自燃。

不到片刻,符纸燃尽。

一个‘四’字,掉落于地上。

“不是我,不是我,怎么可能是我!”管家李四,一看到现场如此情况,便着急忙慌的越过众人,急忙上前争辩道。

“道长,这?”李官人和其夫人,皆是一脸惊讶的看向汪洋,疑问道。

“怎么不是你,如果不是你,我的子母阴阳符怎么会显示你的名字呢?”汪洋一脸正经的说道。

随后心中一阵好笑,根本没有这符,就算有,他也不会。

“你这符有问题!那盒子我都没有碰到过,怎么会显示我的名字!”

管家李四斩钉截铁的说道。

“哦?你是如何知道此符必须是要碰到才会显示真凶呢?”

汪洋假模假样的问道。

“我,我,是你说,你这盒子上贴的是阴阳子母符,那必当是碰过盒子的人才是真凶啊,怎会是我。”

管家李四先是有些迟疑,随后慌乱的回答道。

“再说,我与主人年轻时走南闯北多年,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道门有此能直接查明真凶的符箓道符呢?要是如此,还要官府衙门作甚,直接请出这道门符箓便可查尽天下冤案真凶了。”

毕竟是从小跟着李老官人读书,行走天下的书童老人。经过开始的慌乱,思绪很快便镇定下来。

“我知道盒子不是你所拿的,所以并没有说是,因为符箓显示四,这个字,说你是真凶,我也并未曾说过你是真凶啊。”

汪洋挑衅的对着管家李四说道。

“那,那你就是在这里装神弄鬼,胡说,污人清白。”

刚刚情绪稍定的管家李四,立马怒道。

“因为你就是真凶啊!”

汪洋笑呵呵的回答道。

一旁看着听着两人对话的众人,包括李官人,脑袋一阵头大。

好像是在说。“完了,头有点痒,要长脑子了。”

好了,玩笑不说,回归正题。

管家李四立马惊道。

“你方才还说,没有说过我是真凶,现在又说我是真凶。”

“小道士,你是不是把我们大家当成傻子?”

汪洋此刻双手各自向外一转,收紧道袍袖口说道。

“说你是凶手,原因有不少。”

“你听我慢慢道来。”

管家李四抬手捏拳怒道。

“我听你这假道士胡诌,要不说个家长里短,证据确凿,我今天劈了你!”

听到管家李四的气愤胡言,李老官人,也是不好意思的看向汪洋。

汪洋听罢,挥了挥手,示意李官人莫急。

“昨日我问过李老官人,小紫下葬事宜,是你一手操办。”

“我去镇南边荒山岗去瞧过,棺木中只有一具狗尸,并无人形。”

“并且,墓地已下葬多日,并无刨坟挖尸之痕迹。”

“此为证据之一。”

众人听罢一阵点头,并离开管家李四一米开外。

说完也不等管家李四解释便继续说道。

“家中午时,李老官人及夫人皆去照顾幼子。”

“府中众人又同时接到你的吩咐去做事,而中堂附近这时并无他人。”

汪洋轻轻摇着脑袋说道。

“此时正是盗取木盒阴器的大好时机。”

管家李四双手握拳道。

“那又如何,安排府内众人做事本是管家职责所在。再说,午时,我与小丁当,小琵琶一起去府外打水,他们可以证明我没有拿木盒。之后,也是我们一起看到木盒失踪的,不信你可以问他们。”

中堂里叫小丁当跟小琵琶的两名家丁,点头应道。

“确实。”

“午时,李管家说家中水井有怨气,短期不能使用。”

“便带着我们一同前往府外的别井打水,回府以供饮用。”

“也是,我们三个一起从中堂路过,发现木盒不见了。”

汪洋扫了扫客桌上的茶水,确实没有怨气浮现,便拿起来一饮而尽,由不满足,又倒了一杯,喝下。

清了清嗓子说道。

“我只说下人是你安排去做了事,又没说盒子是你拿的。别那么着急撇清关系嘛。”

“偷取木盒之人,另有人在。”

他话一说完,便笑眯眯的看向,坐在当家主母李康氏下手的小妾,小莲,轻点了下脑袋示意道。

“是你拿了木盒子吧,姨夫人。”

此话一出,引起众人表情一变,各自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断。

“你,血口喷人,污蔑奴家。”

妾室小莲右手捻起手帕,颤抖的指着汪洋娇骂道。

“哦?”

“我知道,你不会轻易承认。”

“昨日临走前,我特地让李老官人拿了一个厚实的木盒子装着阴器,并且一旦木盒失踪,就让他立马将府内众人召集到中堂来。等着我到,就是为了防止你们有时间销毁木盒。”

“你陡然拿到木盒,又被叫着到中堂等待,想必一时半会儿,更是没有办法将木盒销毁。”

“此时的木盒,一定是在你闺房的某个地方暂时藏匿吧,姨夫人。”

汪洋看了看妾室小莲轻笑着。

之后转过头向老官人吩咐一声。

“麻烦,李官人,喊上两个丫鬟去她房间一搜便知。”

李官人看到这里,大脑一片空白。

直到他夫人扯了扯他的袖口才将他唤醒。

随即他叫了两名丫鬟去往妾室小莲闺房搜寻。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