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永恒的夜都(二)(1 / 2)

球场上,中锋接到队友手中的篮球,从一众对手围追堵截中杀出来,抵达三分线时,使用三步上篮,帅气的把球扣到球筐。

围观的女孩们顿时爆发出欣喜若狂的尖叫。

墨风看到这一幕突然想起高一那年,篮球社学长找上他,问他有没有兴趣加入篮球社,对于从来不会说拒绝的他,顺其而然的答应。

篮球社教练看他185厘米的身高,说勉强够格,于是就同意他进行训练。然而当训练时,却彻底刷新了教练的认知。

那段时间,墨风耳孔都要被教练的唾沫星子淹没。

“你奶奶的,到底你运球,还是球运你啊,我干这行二十年,就没见过像你协调性这么差的学生!”教练每天都被他气的脸红脖子粗,最终在某天,忍无可忍的叫他滚蛋。

这件事迅速在同学之间传开,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刚回到教室,所有人先是一致的看向他,然后就爆发出震耳欲聋的笑声。

他缩着肩膀回到自己的座位,像一条丧狗蜷缩在自己的狗窝......这是他这个衰仔第一次进入同学的视野。

之后,他软弱的性格,和妥协性极强的思想,其他人会不自觉的把他当“牛马”一样使唤。平时在班集体里他就是典型的“工具人”,每次干活都有他的身影。

叔叔总是语重心长的说:“小风呀,你看上去太单纯善良了,到社会上会吃亏的......”

而墨风却以为叔叔在说他长的面善,那段时间,每天早上都要对着镜子锻炼面部肌肉,模仿《汉尼拔》主演麦斯·米科尔森的神情。

婶婶有时候从后面冒出来,会朝他脖子上来一巴掌,“咋地了,脸抽筋啊?把脸伸过来,一巴掌下去准好!”

墨风知道自卑是他自身最大的心理障碍。

曾有个人对他说过“人之所以会产生自卑的感觉,是因为不接纳自己目前的状态。”,当然那个人没有这种觉悟,他说这是他从一本书上看到的话。

墨风想是啊,我能接受目前的状态么?

被亲生父母抛弃了整整17年,在家抬不起头,到学校还被同学欺压。

看别人炫耀自己几千块甚至上万块的名牌衣服,而我却穿着去年过年买的50块钱T恤,并不是我爱慕虚荣,而是只想得到别人的——正视。

这时,有只手搭在墨风的肩膀上,打断了他的思绪。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如此心不在焉,做什么亏心事了?”一个染着黄头发的男生,从他的身后冒出来。

被吓一跳的墨风,用胳膊肘轻轻顶了一下对方,辩解:“拜托,我可是三好公民!”

他叫邓小雷,是律仁中学与墨风齐名的学渣,两人已经做了将近三年的邻桌,也是墨风十几年来的第一个朋友。

不同的是,人家老爹是国内著名企业家,也是人类《创世纪计划》先驱之一,全息技术能达到如今的水平,其父功不可没。

校长平时见了邓小雷嘘寒问暖的样子,比见到亲儿子还高兴。

“小雷呀,吃饭没,走,跟王叔一起去吃个饭!”

“小雷呀,渴不渴,去我办公室坐会,我那里有上好的仙茶来尝尝!”

有这样的家庭背景,上学纯粹为了走过程,一毕业完全可以继承百亿资产。而墨风不同,一旦没有大学可上,就只好跟着叔叔去无天之所的运维部,当一名实习维修工。

几十年后,说不定继承叔叔的“衣钵”,有幸被工友按上墨师傅的行头。

“龙窟秘境最近有个小刺客专门猎荒,听说没?”邓小雷一边啃三明治一边说。

墨风点点头,想起早上的一幕,他的召唤师就是被一个走刺客体系的无良玩家袭杀,并抢走了一件爆率极低的稀有材料。

“那家伙太缺德了,我的小剑客和队友刚杀掉龙王,结果趁着我们都是残血状态,突然丢来几颗跳跳雷把我们全都炸死,最后一枚金币都没留,还说了一堆嘲讽的话,简直欺人太甚!”邓小雷咬牙切齿的说。

“谁让你不用结界珠,活该喽。”墨风摊手。

“用了,结界珠只能维持半个小时,我那队都是菜鸟,一个比一个手残,十几分钟的事,硬生生打了一个小时。”邓小雷扶额。“而且那些菜鸟手头的金币加起来也不够买第二颗,都指着龙王翻本呢。”

邓小雷挥拳嘟哝:“什么鬼策划,居然不让充钱!”

墨风眼角抽搐,他倒是认为策划简直太良心了:“你用雷帝呀,来个大范围轰炸,他擦个边就嗝屁了!”

“那多没意思!”邓小雷坏笑。

身后一连串的勺子声,打断两人的花花肠子。墨风回头,有个穿蓝色运动服的男人,挥挥手,疾步朝这边走来。

他叫苗輴,是律仁中学的长跑教练,当墨风看到苗輴的同时,就已经猜到对方的目的。

高一那年春季运动会期间,不重视这项活动的班主任,准备指派几个学习差的学生敷衍了事,其中就包括墨风。

班主任看他个子挺高,就给他填了一项五千米长跑。

墨风这个人呢,格外社恐,一到人多的场合就怯场,更何况那么多人看着,参赛前一直两股战战,紧张到小腿抽筋。

就当墨风准备找裁判,谎称拉肚子要弃赛时,听到其他参赛队员交谈,这次五千米长跑的一等奖是台“第六代全息计算机”。

他立刻怦然心动,大脑分泌的多巴胺,激起了强烈的斗志。

那时的墨风还整天晚上偷偷跑到客厅,玩那台还不属于他的“第三代全息计算机”,而第三代相比于第六代的性能简直天渊之别。

首先是体积方面,第三代需要一台20kg重的铁盒子来装配件;而到了第四代,体积只有成年人手掌大小,重量缩减到5kg;至于第六代,体积已不再是限制。

回顾最初的电子管时代,只能说这是人类科学史上的一次巨大飞跃。

当发令枪响的那一刻,墨风像条发疯的野狗看见了某种使他疯狂的东西,拼命的冲出去。

中途,右脚上鞋子都不知道飞哪了,但被多巴胺充斥的大脑,让他完全感觉不到脚底板的疼痛......前排的观众看见赛道上遗落的鞋,惊呼卧槽,这个家伙长跑居然穿帆布鞋。

然而,仅仅一千米后,墨风浑身的肌肉就开始乳酸堆积,身体疲劳感达到极致,两腿沉的抬不起来。

其他参赛队员一个接一个将他超越,他心中焦急万分,但却没有办法。只能凭着顽强的意志力紧紧跟在队尾。

“他们都是田径队的吧?”观众席上有人说。

“对呀,只有那个累成狗的家伙不是。”

墨风终于发现,除他以外的参赛队员,全都有秩序的在内道跑成一列,无论是步伐还是摆臂动作,都始终控制在特定的节奏中。

相比于墨风的一塌糊涂,他们美观的跑姿,傻子都能分辨出哪个比较专业。

墨风在硬撑了两千米后,强烈的困意袭来,眼睛变得又干又涩,同时心中产生了退却的想法。但他一想到以后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计算机,强烈的斗志就驱散了乏意。

四千米后,墨风感觉肌肉中的疲乏褪去,呼吸也找到了相应的频率,他开始模仿田径队员的跑姿,步伐节奏渐至佳境。

“这小子有些天赋。”体育队的几名教练评论。

墨风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也不清楚跑了几圈,他只觉得时间变得无比漫长。直至观众席上有人喊道“还有四百米”,他的小宇宙彻底爆发。

冲刺时,墨风满脑子都是“第六代全息计算机”;这一刻,他想什么动作都是狗屁,冲就完事了!

“摆臂!”观众席上有人喊道。

这两个字似乎是对他说的,但墨风没时间去思考,已经到达直道冲刺阶段。不过他发现,随着摆臂幅度加大,步伐确实也变大许多,就这样,他竟然陆续超过前方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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