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一个女人不幸的遭遇(3)112(1 / 2)

那时,她已真正认识到,李云这个男人,她这辈子是再也靠不上了,所有一切都得靠自己。

想通这个道理,江艳等孩子过了一百天,就接着抱上孩子去摆摊儿了。

从那以后,江艳告诉自己:“我就当李云是个死人了!爱回不回!爱做家务不做!”

在儿子李东六岁时,江艳又生下了一个女儿。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江艳的小摊一直摆到市场扩建,新摊位收费太高,没有积蓄的江艳,交不起摊位费时,才把杂货摊撤掉了。

后来,有人介绍江艳到脱水菜厂打工,她就去做了加工蔬菜的工人;一天工作十来个小时。

两个孩子,她顾不上照看;从十一二开始,他们就自己煮饭吃。万幸,儿子从小懂事,学习很用功,成绩始终不错;后来,居然考上了一个二本学校。女儿的学习,却一塌糊涂;只读了个初中毕业,就坐在家里了。

为操持她的家,江艳到四十岁时,看上去差不多已经有六十岁,黑漆漆的一张脸,很粗糙,抬头纹像新买的搓衣板一样深。

有人看她可怜,为了让她多挣点儿就介绍江艳去承包蔬菜大棚。

那年,正好儿子李东要考大学,上大学的花费实在太大!江艳一咬牙,答应下来,承包了一个种蔬菜的大棚。

种蔬菜大棚,收入比江艳到外边儿打零工多了不少,而且活儿也比较稳定,不用到处跑了。工作虽然又累又苦,但江艳干的很开心。因为,她可以不用为儿子读大学的钱发愁了。

李东很争气,大学毕业后,在省城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干了一年,就成了那家企业的业务主管。

那时,江艳脸上整天都带着笑纹;她觉得自己的苦日子终于要熬出头了。她仍然辛辛苦苦地干活儿,心里甜丝丝地为儿子挣将来娶媳妇儿的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