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徒弟们在法庭上的发挥【无主线剧情】 番外·钱清徒弟在法庭上的发挥(1) 5(1 / 2)

书记员小胡: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小胡: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2.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4.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给予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俞雨:被告人陈雨,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

被告人陈雨:是。没有其他名字。

审判长俞雨:年龄多少?家住何处?现在的职业?

被告人陈雨:我今年14岁,我家住在西城区建设路。被逮捕以前我是西城区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

审判长俞雨: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陈雨:没有。

审判长俞雨:这次你是何时因何原因被拘留、逮捕的?

被告人陈雨:因为涉嫌抢劫一案于2022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2023年1月3日被逮捕。

审判长俞雨:被告陈号,南堡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告人陈雨: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

审判长俞雨:南堡区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南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雨抢劫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

审判长俞雨:下面法庭宣布法庭组成人员的名单。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本院审判员李平湖、湖马海、马吴刚三人组成,由审判员李平担任审判长,书记员王华担任法庭记录;接受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文号出庭支持公诉;仑海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文出庭为被告人陈雨辩护。被害人马寥作为代表出席法庭。

审判长俞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下列权利:

(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诉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可以请求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你们听清了没有?

被告人陈雨:听清了。

法定代理人:听清了。

被害人马寥:听清了。

审判长俞雨:被告人陈雨及法定代理人,你们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陈雨: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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