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范凌恒的忧虑19(2 / 2)

县试是在各县举行,通常由知县主持并担任主考官,由儒学署的教谕、训导监考,考试通常有四场或五场,由知县进行决定。

县试是大明朝最初级的考试,但因由知县命题,自主性很大,只要不超过四书五经的范围即可。

前三场分别是:正场、初复、再服,第四、五场都叫连复,至于考试内容,主要包含八股文、诗词歌赋、经纶、骈文等。

按照孟教谕所讲,之前潮阳县试都是考四门,但自从新知县来了后,四门变五门不说,而且新知县还不给任何人面子,当场阅卷,当场给出成绩。

不看人情、不看身份,只以精义文章作为取士标准。

题目难度也有所加大,通常正场会考试四书文二篇,只要符合题意、语句通顺、注意不犯帝讳,大多都能通过。

如果第一场考过了,二三场就不用再考,直接参加第四五场的连复即可。

连复第一天考策论,第二天考八股。

对于很多潮阳县学子来讲,能考过连复第一场后,县试就已经算是通过;

至于最后一天连复考的八股文,是选县案首的考试。

孟教谕告诉他,他老家绍兴参加科举时,他在院试的最后一场才作出了考场上的第一篇八股文!

但杨知县把八股文纳入县试,直接把简简单单的一个县试拔高到院试的难度。

“杨县令是二榜进士(注1),心高气傲,觉得如果他管辖县里的案首连八股文都做不好,他丢不起那人,所以才在最后一场考试中加入八股。”

“虽然我觉得他的做法也有几分道理,可这么一来,那些三四十的老童生不免占了学习时间长的便宜,留给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机遇不就变少了么?”

孟教谕当时喝了点小酒,再加上一直觉得杨县令这种取士标准太过严苛,不免对范凌恒发了几句牢骚。

“经学三年,你这等资质,当为潮州府小三元者。”这是教谕醉倒在桌前的最后一句话。

能得到教谕的认可自然是好事,三年之后,范凌恒19岁成为秀才也算得上青年才俊。

但范凌恒有自己的顾虑——他非凡的记忆能力能不能持久?

如果是永久存在的自然是最好,可万一中途消失了呢?

抱着这种忧虑,他在纸上用蝇头小楷写道:“一年秀才,两年进士。”

注1:

……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

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

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

——《明史·志·卷四十六·科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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