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1 / 1)

从阿丽娜夫人之前说的话来看,克劳奇先生应该不止讲过一次他以前的故事,但似乎每次讲的时候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无论再如何不同,我相信克劳奇先生对贝阿特丽丝的感情绝对是真挚的。不过可惜的是,克劳奇先生当时并没有将自己的爱意表达出来。也许在当时,克劳奇先生透过贝阿特丽丝的面庞而见到了另一幅脸孔,那张脸诞生自他的脑际,此时此刻却被投射出来,显现于贝阿特丽丝的脑后。对于克劳奇先生而言,那份形象就是遥不可及、无法触摸的终点。克劳奇先生如果不能将自己的全部心意吐露出来,就无法维持那份形象,也就无法挽留住贝阿特丽丝。即使看上去两人的关系是如何的密切,可一旦发生别的事情,贝阿特丽丝就不得离去,而且毫无犹豫,不会做任何停留,因为没有强而有力的锁链束缚住她的脚步,她自然也就不会做出更多的考虑来。在我看来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啊!克劳奇先生这样的萨卡兹,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人生不过百年,如果感染矿石病的话就只会更加短暂。就在这短暂的生命中,却无法体会到所爱着的人的眷恋流连,无法得到对方的一个吻甚至是一个怀抱,这多么可悲!我从不回避自己的欲望,但我也不会放纵它任它疯狂生长,对我而言,要是等我死了我还不能得到伊莎的吻,还无法与伊莎缱绻缠绵,那我绝对不会原谅自己!可即便如此,即使我内心的情感如浪涛般翻涌,即使我与伊莎之间的关超乎我的想象,可只要一面对她,一站在伊莎面前,有些话我就说不出口。这样一来,又回到了我先前所讲过那个问题上,只不过这一次换了一个角度。我在想,我与伊莎之间是否需要一个绝对的理由?一对男女之间是否需要这样一个绝对的理由?若是没有这份理由,没有这份名头,难道说就无法长久?没有这份名头,两人的关系似乎就变得模糊,界限开始消散,超脱于物质之外,不必拘泥于一般的框架;有了这份名头,就把精神以物质环绕,既是保护,亦是捆缚。换个角度去想,这个名头,这层身份,似乎也能够帮助人们突破最后那一点壁障,使之顺理成章。

我很清楚我自己的个性,要是我想不明白,那我就不会去想,而是让时间拖延下去,直到这成为我怕生活的一部分,成为我所习惯的事物之一。但这并不好,时间并不能溶化所有,有些结晶终会堆积在生活的底部,化为痼疾。以后再想清楚这些疾病,就需要强大的外界力量迫使自己走出这间狭小且封闭的书房,甚至是和魔鬼签订契约,以自己的灵魂为赌注。

入冬的时候,约希姆先生就该为燃料发愁了。虽然说佩库尼亚村没有下过雪,但是处在荒野上,气温可以说是低的可怕,没有厚厚的衣物,就只能靠燃料过冬。即使佩库尼亚村就坐落在一小片森林中,却也不能靠着砍伐树木来应对冬天,毕竟这些树长得还没有砍得快。但也并不是完全不能依靠树木充当燃料,在这方面上,约希姆先生倒是有些远见,在秋季时就会喊人一起去拾些干柴。因此每到冬天,佩库尼亚村就陷入冷清,外面很少有人走动,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自己家里和家人一起御寒。而那些没有钱的、穷苦的人,约希姆先生也会组织人手尽量帮衬一下。可就算如此,每过几年也还是有人冻死。那些身无分文的人,那些因此在冬季陷入永眠而与源石常伴的人,都是游手好闲或者不受村民待见的人。

每当这个时候,克劳奇先生家里就会门窗紧闭,壁炉里整天幽幽地烧着不大不小的火焰,柴火那细细的“哔啵”声,火焰跃动时若有若无的“嘶嘶”声,几乎一整天都不会断绝,就像一位忧思难遣的少女整日低声哭泣一般。至少我对寒冷的耐受度比大部分人都要强,耐热也是,所以我仍然可以穿着短袖,倒是可以让阿莉娜夫人轻松一点,节省一点,不必多做一件冬衣。恩赫静不下来,他总是走来走去,想借此来让自己的手脚暖和起来,但克劳奇先生受不了这样的动静,他提醒恩赫说:“你可以动作小一点吗?”他似乎难以忍受这样安静幽闭的空间,即使克劳奇先生家有两层,但第二层与第一层对他来说就是两处完全不同的空间,他对这两处空间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感受。所以冬季来临前,克劳奇先生总要抱怨,冬季来临后,他的脾气会比平时要暴躁一点,经常抓耳挠腮,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阿莉娜夫人就会静静地陪在他身旁,也不说话,就挽着克劳奇先生的手臂,用手轻轻拍打着他的手背。恩赫也不多说什么,不再走动,但也不坐着。他换了另一套动作,据他说这是他在炎国学来的一种养生功夫,很是奇妙。

可我想的不是这些,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伊莎会怎样。在如此寒冷的季节里,她会不会冻着?伊莎的身体比一般人还要脆弱敏感,不论是常人的运动量还是随随便便释放一点源石技艺,她都会感到疲惫。这让我不得不担心。所以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我都会出去,去到她的小屋,看看她是否安好。让我高兴的是,寒冷的气候对她而言影响不大,她穿得也不过是比平常厚实了一点儿。

在伊莎小屋的正门旁有一扇窗户,窗台上摆着一盆绿植,窗帘是暖洋洋的鹅黄色,窗户下还摆着一张椅子,椅子上铺这一层紫罗兰色的绒毯。伊莎平时就喜欢坐在这张椅子上。她平时会给我讲我失忆前的事,而且讲得十分细致,似乎在她看来每一件事都是在昨天发生,没有与今天断裂,而每一场回忆也都弥足珍贵。可在我听起来,伊莎就像在讲述一个梦一样。我在那梦中失去了实体,在无边无际的空间中漂游不定,随后我看到了无数个场景,每个场景都被围栏所围起来,我看到我自己在其中穿梭、游度。一转眼,我已经站在了我自己身边,我看着我自己说话、行动,却感觉不到一丝熟悉,我只感到陌生与隔阂,整个场景都蒙上了一层纱布,我看不真切。这是我过去的记忆,但对现在的我而言,它就像一幅幅油画,在远处看我能看清它所画的是什么内容,凑近看我甚至能清晰地看见每一个笔触,看见每一笔触的起笔与收笔,能感受到作者下笔时的力度,尽管如此,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使它变得模糊,那就是它仍然是一幅油画,我无法进入画中的世界,即使那是我曾经亲手创造的世界。对我而言,我与过去的日子之间早已有了一层隔阂,在这层隔阂之下任何的怀念与感伤都被淡化,无论我如何回想,无论我如何构建往昔,我始终是一个自己的看客,在一片朦胧的图像中看着我自身走向那看似已定实际未知的来日,以及这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这给我带来了一种亲切感与不真实感,在这亲切感与不真实感的接触冲突之中,我便被排除在外。

我甚至开始嫉妒以前的自己了,我嫉妒他能够与伊莎创造出如此多的记忆。有时,伊莎会突然盯着我看,对我说:“你一点也没变,看不出失忆的样子,真奇怪。不过也没什么不好的,你能回来我很高兴。”是啊,真奇怪,我怎么可能会嫉妒起我自己来呢?

虽然我想花更多的时间来待在伊莎身边,但有些时候总会发生一些令我意想不到的事,让我不得不关注。在某一个冬季,佩库尼亚村外的远处出现了一个庞然大物,最先发现它的村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心底冒出来的惊恐迫使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约希姆先生。那位村民战战兢兢地说那绝对是一只怪物,虽然他只能看见一个大致的轮廓。听得此言,约希姆先生立马前去查看,后面还跟着一堆村民。他们来到村外,果然看见了一个有些黑黢黢的巨大轮廓,似乎还在缓慢地前进着,从远处看去还能看到一些闪光。这时,洛伍德发话了:“那应该是移动城市,我以前见过,但看起来又不像。”

“移动城市?什么移动城市会来这里?”有人疑惑道。随后众人纷纷小声讨论起来。

约希姆先生也拿不定主意,只好先带人回村。而这件事马上就在村里传开了,对于那究竟是什么,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甚至还有人担心自己是不是要离开这里,到荒野上四处流浪了。第二天的时候,约希姆先生再去查看时,那庞然大物已经不动了。当即有两个胆子大的说要去看一下,约希姆先生也同意了。大概在晚上的时候,他们搀扶着一个昏迷人回来了。

那是一个乌萨斯人,他看起来大概四十来岁,衣衫褴褛,头破血流,身上有多道伤口,有的甚至深可见骨。大家看到他这个样子,都很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在第三天的时候,他就醒过来了。

醒了之后,他就像魔怔了一样,一直在说:“天灾!恐怖的天灾!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天灾,来得太快,来得太凶猛!比铳械声还要响亮的雷声,比漆黑的夜空还要浓郁的黑云,就像一只张开了血盆大口的巨兽,饥饿无比,伺机待发,想要吞吃掉一切!那半透明的乌黑晶体,侵蚀一切的晶簇,是深渊的入口,是恶魔的住所!你……感染者!滚出去!”我进去的时候,他一看到我,就歇斯底里地叫喊着,让我滚出去。我出去之后,在门外看到他还大喊道:“哀嚎!哀嚎!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为什么不让我也丧生,我的耳朵!我的喉咙,有什么堵住了……嗬嗬……”他突然用双手掐住自己的喉咙,十分用力,手上血管凸起。一旁的人赶忙把他的手扯开。

他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看起来情绪十分激动,也十分害怕。他时不时昏迷过去,即使醒来也处于疯癫的状态,直到一周之后,他才恢复正常。村民们从他那里了解到,之前他们所看到的庞然大物是一所来自乌萨斯东南部的“移动城镇”,在航行路线上遇到了突发的天灾。天灾信使也没有预料到这一情况,等到天灾信使将这一状况通知到移动城镇时,他们已经一头扎入了天灾的正中央。这座移动城镇完整地遭受到了一次天灾的打击,几乎所有人都丧命了。

“我们所有人躲到了支撑层,生活层已经完全被毁坏了。我们本来想着,也许这次能挺过去,可是……可是……”他哽咽了一下,“可是那么突然,支撑层被天上的巨大源石砸穿了,一瞬间就死了那么多人……还有动力层,动力层也遭到了破坏,我们失去了保温系统,其他人……基本上全冻死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我……我不太记得了,我只能想起我的亲人躺在我怀里的哀嚎……呜呜……”他埋头痛哭,下巴紧紧抵在胸前,忽然弯紧身子,抽搐起来。他又昏了过去。他就这样时而清醒时而疯癫,在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他安静地永远沉睡了。那些看见他如此模样,听见他所讲述的有关天灾的村民,也感到了一阵莫大的恐惧。约希姆先生找人把他安葬在了树林里,至于那一座失去了动力的移动城镇,没有人知道该如何处理。

那个被埋葬的、不知姓名的人,他或许最终会悄然化作一堆源石粉尘,静静地湮埋在土里。他将带着他的痛苦,带着他破碎的回忆,重新回归到这片大地上。什么都保留不下来,岂不是悲怆凄惨至极?

(感谢“乔煜以要努力朱小儀”投的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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