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败敌30(2 / 2)

在盾牌和甲胄的双重防御之下,胡骑的箭并没有对军阵造成太大伤害,反而被反击来的两轮箭雨射倒了二十多人。

剩余的七十骑冲锋到了阵前,弓弩手果断弃弓,抽出腰刀准备作战,刀盾兵也上前准备作战。

最关键的是长枪兵,将近四米长的长枪并不适合挥舞,因为力臂太长,挥舞起来需要消耗额外的力量。

但非常适合穿刺,也不需要主动去刺,只需要稳住一个角度,等对方自己撞上来就行了。

最大的技术难度就是怎样让士卒稳住,一旦士卒退后,产生慌乱情绪,整个拒马阵都会崩溃。

这需要日复一日的训练让士卒产生肌肉记忆,绝对的信任主将以及同僚。

显然白伍的士卒做到了这一点,任何阵亡的士卒家有子嗣者由白伍养到十六岁,家有父母者由白伍养老送终。

何况在白伍搞出护理制度之后,士卒的死亡率并没有那么高,受伤之后不至于等死。

方方面面都为士卒解决了,在这个时代里也就一些世家的私兵死士有这样的待遇。

再不为主将尽忠那就有点不礼貌了。

这个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无非是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

尽管上层有不少狗屁倒灶的事情,但基层终归还是遵循这种朴素价值观的。

纵使面对骑兵冲锋,众多士卒没有后退,支撑着长枪,骑兵撞入枪阵之中顿时人仰马翻,两侧士卒快速合围过来,准备将这些胡骑一网打尽。

领头的胡骑知道撞上铁板了,不敢恋战,调转马头挥舞手中长刀,将一根刺上来的长枪斩断,又一刀将一个士卒的手臂斩断。

催促剩余骑兵向外突围,白伍料定他是胡人之中的战将,胡人之中亦有武者之类的东西,不过他们并不是如同中原一般熬炼劲力,而是以草原上的一些草药混合动物血液在皮肤上刻画一些刺青,让药剂从皮肤渗透到身体里提升功力。

好处是这样提升很快,坏处是药剂乃是虎狼之药,对身体有不小的损伤。

这个胡将便有练骨二重的实力,若是放任他不管,他便有可能冲破军阵。

“子光,替我掠阵。”

白伍挺枪策马,直取胡将,胡将喝道:“汉将可敢与我决战!”

白伍更不搭话,将八十一斤重铁枪抡圆,重重砸下。

胡将暗骂白伍居然不讲武德,急忙提刀格挡。

八十一斤铁枪叠加白伍六千斤的暴力是什么概念?

就算是一辆百吨王都有可能被直接抽翻,这胡将怎能抵挡?

只一下,胡将连人带马连退五六步,若非是他自幼就在马背上讨生活,精通骑术,可借马力抵挡,他早就被打爆了。

即便如此,他也感觉到虎口发麻,鲜血淋漓,坐下宝马眼中都渗出了鲜血,显然是内脏被暴力打伤。

白伍趁胡将还没有缓过气来,又一枪直取胡将,把他像串葫芦一样挑起。

仅仅两个回合胡将毙命!

白伍这段时间勤修苦练,身有六千斤力道骑术也渐渐娴熟,原本倒是没那么快练出来。

只是他将自己马匹用色欲之印收为眷族,与自己心意相通,自然配合无间,骑术不下于任何苦练半生的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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