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深秋,落叶与舞女(3)(2 / 2)

月色静默,微风卷起一抹凉意。

十九、

为了摆脱尘世间的苦难而选择死亡的人并不在少数。

有时候直面死亡所需要的并不是巨大的勇气,而是足以把一个人压倒的苦难。

二十、

在我常去的那个小公园的附近,有一家书店,每当我去往公园的时候,都会经过那里,次数多了,我的几道余光也就留在了那里。

它与大城市的书店显得不太一样,就拿经营的手段来说,这间书店是将各种书籍和报刊各挑出一份摆在店门前的架子上,而大城市里的书店则是全部陈列在书店内部。或许是这家书店规模比较小,再加上发达的城市与落后的小镇的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故而才会有这种区别。

此前我从未踏进过这家书店,如今为了提前完成我的论文,我不得不广泛阅读书籍,查找资料。

我推开玻璃门,走进店内。没想到,率先吸引住我目光的,不是摆在架子上的那些书籍,而是坐在柜台前埋头忙乎的异常眼熟的少女:她是那天将我送往公园的舞女。

“先生?你怎么来了!”同样察觉到我的少女抬起头,惊奇的望着我,听声音似乎有些许激动与喜悦,“可是来找我的?”

“很遗憾,并不是。”我摇摇头,“我是来找书的。”

“找书?来这里?”舞女纳闷,“这不像是先生的所为。”

“为什么这么说?”

“先生每次去公园,都会经过这里吧。”

“这与你刚刚所说的有什么联系?”

“在此之前先生有进过这家书店么?”

“这倒没有。”

“问题就出现在这里!”她右手转动着铅笔,脸上自信尽显,如同一名侦探,似乎一切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我根据先生的习惯推测出先生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先生可接触的书店一共有三家,而最近的就是这一间店,可是先生却一次都没有来过,如今先生说要找书,来的还是这一间店,难道不奇怪么?”

“这……有什么奇怪之处?”我彻底被舞女的这一奇怪分析给弄糊涂了。

“先生是个喜欢阅读的人吧,所以相比之下,书店应该是先生去过的最多的地方,如果这间最近的书店先生不来,那么按理来说先生就应该是别的书店的常客才对。由此,先生买书也应该会去常去的那家书店。”

“原来如此。”我大致明白了舞女的意思,不过这之中有一点令我有些好奇,于是我便问道:“可是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个喜欢阅读的人呢?”

“难道不是么?”被我这么一问,她倒显得有些不自信起来。

“以前是,但现在不是。”

“为什么呢?”

“世界上的事情从来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总得有个理由不是?从过去的喜欢到现在的不喜欢。”

“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

疑惑围绕在我的心头,说到底我还真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种事情似乎本身就没有什么值得去思考的意义,就好比我以前非常讨厌吃香菜,但是现在凡是喝汤,我都会往汤里加点香菜。我认为这不过就是一个人在不同时期的喜好问题罢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去促使他做出这样的改变。另外,有人喜欢在西红柿炒鸡蛋里放糖,而有人却喜欢放盐,若要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这种喜欢或厌恶是来自人类生理上的。

“这种话从尚是青年的先生嘴里说出,总感觉有些奇怪。”

“毫不隐瞒的说,我的心理年龄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老年人了。”

二十一、

高一期末结束后,看了一部小说,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

书中有一位女郎叫埃斯梅拉达,可以说是真、善、美集于一体的完美艺术形象。在她与母亲于绝境之中相认之后,有这样一段情节描述:

“吉卜赛姑娘一直躲在屋角里,不敢透气也不敢动弹,但她完全听清了母亲和特里斯丹的对话。可就在这时,另一个拨动她心弦的声音突然传入耳中:“司令!绞死女巫不是咱军人的事情。暴民既已扫荡,我还是回到自己的队伍去吧,他们那边现在还没有队长带领。”

是菲比斯·德·沙多贝尔的声音!爱斯梅拉达此时的心情真是难以描述。心爱的人就在眼前,她的朋友,她的依靠,她的保护人,她的避难所,她的菲比斯!吉卜赛姑娘一下站起来了,速度快得甚至连母亲都来不及阻挡,她扑到窗口上直喊:‘菲比斯,到我这里来吧,我的菲比斯!’”

直到故事快要接近尾声,这位可怜的女郎依旧没有看清她自己所深爱的人——菲比斯那丑陋的内心!她这份过于执着的爱也直接导致了她母亲的死亡。

至此,我对于埃斯梅拉达变得极端厌恶起来。

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善良曾经给像卡西莫多这样的人带去了温暖的阳光,但是他们最后也是因为这束不属于他们灰暗人生的阳光而惨死的。即便我知道女郎本身并没有错,但我对于她的厌恶依旧丝毫不减,甚至更甚于菲比斯和克洛德。

二十二、

这一天,白星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我走进啤酒屋,迎面就看见了坐在柜台旁边的白星。

他用手托着左脸,右手使着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菜便往嘴里送,这期间他连一口酒都没有喝。

“发生什么事了?郁闷成这样。”

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启瓶器开了一瓶啤酒,然后往他的碗里倒满。

“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他端起碗,一口气把酒全部喝完,随后他用自己的手臂擦了擦沾有酒液的嘴角。

“糟糕到连酒都喝不下?”

“嗯。”他使劲的点着头。

“方便说来听听?让我这位糟糕鉴赏师鉴赏一下到底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

“如果你愿意品尝这碗苦水的话。”

“自然。”我笑道。

“前几天,我工厂的宿舍来了个新人,是个四五十岁的大叔。为人挺老实的。”

“这你知道?”

“他的相貌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而且他刚来的时候还给宿舍打扫的很干净。那天下午我下班回到宿舍一看,心里还想着这里居然还会安排专门的人来打扫卫生。”

“然后呢?”

“那大叔,跟我一样,第一个月就被调到上夜班。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在那一天上夜班的时候,上到一半就跑回宿舍来了。三更半夜的,他就躺床上在那捣鼓着他的手机。”

他看着我,见我要开口说话的时候他立马伸手示意我不要出声,“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首先不是我要盯着那个大叔看,只是单纯的他把我吵醒,仅此而已。还有,我跟你说啊,他的脚老臭了。”

“臭?有多臭?”

白星沉默了一会儿,随即以非常奇妙的眼神看着我,“会这么问的,估计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

“万里挑一,这说明在某些方面我说不定是个奇才。”

“奇才……说不定还真的是呢。”他笑道,“那种臭就比死老鼠和臭鸡蛋的臭还要臭!被那大叔吵醒后我就再也没睡下去了,因为实在是太臭了,我只感觉到我好像要窒息了一样。”

“有那么夸张?”

“真实情况比我说的还要严重。”他神情严肃,“真希望哪天让你也感受一下,这样你才知道我有没有夸大。”

“那倒不至于,我可没说我不信。”

死老鼠和臭鸡蛋的味道是我这辈子都不想再闻第二次的味道,仅仅只是想象一下我都觉得我的胃液已经在翻江倒海了。

“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而那个大叔似乎就那样无所事事的一天都躺在宿舍里。下午的时候,我的眼皮一直在跳,我心想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啊。没想到,还真应验了,我回到宿舍,发现原本躺在床上的大叔不见了,而我放在枕头底下的手机也不翼而飞。”

“被他偷了?”

“不然还有谁?每次去上班前我都会把我的手机放枕头下面,这样一来二去的好几个月,都没发生什么事,如果是宿舍里的其他人的话,估计早就给偷走了。”

“报警了?”

“报了,工厂内部就有个警务室。”

“那不是保安么?”

“不是,保安站工厂的门口呢。”

“那手机没追回来?”

“连最起码的案都没立,怎么追?报完警后那些人把我叫过去,让我描述了一下事情的情况,之后他们便叫我回去等,现在等了两三天,连个动静都没有。”他的话语里有种压抑不住的怒火。

“或许要再等等?还是说他们真的只是保安?”

“不知道,反正虎皮穿在身上倒是像模像样的。”

白星拿起一瓶啤酒放在自己的面前,然后他用另一只手遮住左眼,右眼贴近瓶身,似乎想要穿透酒瓶窥探些什么。

而坐在对立面的我则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他那只经过酒瓶和酒液折射之后的扭曲的眼睛。

二十三、

几天后,白星从工厂里的宿舍搬出,自己租了一间房并且买了一部新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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