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悍卒(1 / 2)

西域草原,秃麻部。

秃麻部是突厥组成的无数部落中的一个中等部落,全部落加起来大概有个三四万人,与云烈的和林相比实力稍逊一筹,但是他们也有差不多将近一万名青壮可以动用。

秃麻部是典型的草原部落,其经济主要靠畜牧业,不过与其他的突厥部落不同,他们居然有一座并不算低的石墙。

据说秃麻部的先祖在迁移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早已灭亡了的西域小国的遗迹,经过上百年的风吹雨打,遗迹已经只剩下了坚固的城墙,秃麻部遂在此地定居。

过去的数十年里,这座石墙抵挡了无数觊觎秃麻部的敌人,但是,现在全身披甲的秃麻部老首领正绝望的看着城外那密密麻麻的骑兵组成的海洋。

看这些骑兵的旌旗,他们应该是五咄陆部和五咄陆部附庸的几个部落的骑兵。

得罪了五咄陆部,恐怕今天秃麻部在劫难逃了!

现在石墙上面站满了人,但是这些人里青壮年很少,大多都是老人和妇人。

因为现在突厥和大周两国之间还是交战状态,所以秃麻部的青壮年都被汗廷抽调走了编组成了一个豹师,现在还部署在大周前线,还没有回来。

现在只能靠这些老弱病残来守城了。

老首领看着城外的那一眼望不到边的由骑兵组成的海洋,心中满是懊悔!

之前莫度召集各部首领商议大可汗的归属,自己就不应该当出头鸟在石国的牙帐里驳斥莫度,反对他继任突厥大可汗。

现在好了,莫度要杀鸡给猴看,秃麻部就是待宰的鸡啊!

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导致整个秃麻部都落入了万劫不复的地步!

秃麻部营地外的草原之上,由五咄陆部的精锐骑兵和其他几个小部落骑兵组成的联合军,汇聚在了一起。

战马嘶鸣,旌旗蔽日。

这支总人数达到了五万人的联合军,组成了一道骑兵的海洋,一眼望去,看不到尽头。

五万人的骑兵每一万人排成一个纵队,一共排成了五个纵队。

头一个万人骑兵纵队装备参差不齐,装备的盔甲很少,很多人还是穿着皮袍,使用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一看就知道是拉来充数的炮灰。

后四个纵队却是队形不乱,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莫度暗藏不臣之心,一心想当突厥大可汗,同时他本人也算是才干不凡,他的兵马骁勇善战,比起单于本部精兵一点也不逊色。

除了清一色的铁兵器之外,他还花费大价钱装备了大量精良的铁甲。

装备如此精良豪华的军队,突厥军队中并不多,除了突厥可汗本部的三大虎师兵马之外,只有极少数贵族军队才能有如此豪华的装备。

一个中年男人策马随在联军指挥官身边,拍起了他的马屁:“这军队阵势整齐,四个纵队前进,没有一丝乱象。如此精兵,突厥可汗的本部兵马也不过如此,不愧是莫度可汗的军队!”

“有如此精兵,区区一个秃麻部小城又算得了什么?只要我大军一到,一个冲锋就能把这座小城夷平!”联军指挥官得意的扬起手中的镶嵌着七颗宝石的华丽马鞭向前一指,不屑的扯扯嘴。

联合军的首领和其他几个部落的首领,骑在战马上,站在队伍的最前面,眺望着远处的那座城墙。

就在他们的目光之中,那座孤零零的堡垒已经成了他们的囊中之物,所有人都在盘算着此战过后自己能够分得多少战利品。

联军的指挥官回头看了一眼后方。

在军阵的后方有一座奢华的大帐,大帐之中数个美貌侍女正在服侍着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此时正左拥右抱,一边享受着怀里侍女递来的美酒美食,一边欣赏着大帐中央衣着暴露的舞女们那曼妙的舞姿,同时还不忘将自己的禄山之爪伸进怀里侍女的裙底揩油。

好像外面即将开始的战争和他没有丝毫关系。

或许是感受到了外面联军指挥官的目光,年轻人对着帐外的一个手里拿着令旗的侍卫点点头,侍卫立刻挥动着手里的令旗。

“勇士们,拔出你们的弯刀来,用弯刀好好教训一下这些狂妄自大的秃麻部人。”收到指令的联军的指挥官扬起手中的马鞭大声的喊道。

“喔!”

五咄陆部和其他几个明显是五咄陆部附庸的几个部落的勇士们,纷纷拔出了腰间的弯刀来,这些锋利的弯刀,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

他们嗜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远处的秃麻部城墙,只待一声令下,他们就会用手中的马刀弓箭,撕碎这薄薄的一层防线,冲入秃麻部中大开杀戒!

大战,一触即发。

呜~

轰隆隆~

轰隆隆~

苍凉的号角声伴随着沉重的战鼓声为这场大战拉开了序幕。

“杀!”

联军指挥官拔出腰间的马刀,大声疾呼道。

“冲啊!”

“杀啊!”

收到命令的联合军的前锋的一万炮灰骑兵立刻向秃麻部城墙冲杀而来。

一支万人骑兵的行动,蹄声如雷,直让人感到天崩地裂!

突厥人的骑射功夫的确了得,一万人疾冲而来,队列整齐,好象一个人在冲锋一般,手中的弯刀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好象一面面镜子。

一进入射程,五咄陆部联合军的骑兵的手中弓箭就开始放箭了。一阵破空之声响起,一篷篷箭矢射上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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