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过目不忘(1 / 2)

辰逍与秦宇两人一见如故,很快便成了称兄道弟的好哥们。细聊之下,辰逍这才知道,寨子里的人对外自称“马山好汉”,对内实则自称是“马山军”,而秦宇乃是前任邕州王秦剑飞的儿子。

三年前,秦剑飞败于政变,秦氏几乎满门被灭,秦宇的父母及兄长均被一伙蒙面黑衣人杀害。虽然如此,秦宇几乎可以肯定就是现任邕州王庄锦仁所为,他在秦剑飞倒台之后以极快的速度收拢了邕州的势力,成为新王。

整件事情最大的获利者便是他,所以这几年马山军在暗中追查当年的真相时,都以庄锦仁为核心目标,好似还牵扯出来别的事情,这才惊动了断老不远千万里赶来邕州一趟。

至于秦宇,当时年仅七岁的他被寇老大以及一些亲卫军舍命救出,逃到了现在二人位于的马山一带,一夜间从邕州王世子变成了马山草寇。如今寨子里的多是旧王当时的亲兵,寇老大又笼络起了一些依旧愿意效忠先王的旧部,这才有了如今的马山军。

辰逍这才明白,原来聚义堂那大沙盘背后的意义,那是马山军一直想要光复旧王荣光的执念。难怪这寨子看着纪律十分严明,一切都井然有序。原来他们都是正规军出身,而不是什么单纯的山匪。

由于身份有别,山寨里别的孩子都不太和秦宇顽,所以大多情况下,就只有辰逍会和他一起行动。

别看秦宇比辰逍大两岁,但还真是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少爷。辰逍带着他爬到树上掏鸟窝;下河里捞一些鱼虾上来做烧烤;做陷阱抓野兔,把肉吃了还能拿皮制成一些保暖的衣物……

这些大多数是辰逍和断老学来的,不是什么多难的事情,却是让秦宇这个前朝世子大开眼界,原来在这鸟不拉屎的马山还可以有这么多玩的东西。

不过两人最喜欢的还是去校场看那些士兵练武,偷学之后再到后山拿着树枝对练。说是对练,但其实看着更像是王八剑法对疯魔刀法。

日子飞快地过去,转眼一个月就要到了。

这日,聚义堂后的凉亭内,中心有张大石雕刻而成的圆桌,其上摊开了一本簿子,这簿子最上首写了几个字——“天命之谓性”往下则被多次涂涂改改。

秦宇坐在桌子前,嘴巴咬着毛笔屁股苦思冥想。地上摆着个小炭炉,里面的炭火装得满满的,使得这初冬的凉亭里也不显得有多寒冷。

绞尽脑汁后,秦宇还是认命般一扔笔杆嚷道:“这默写也太难了!一个晚上的时间里,谁能记得住这么长的文章啊?”

辰逍蹲在那炭炉旁伸出双手,边烤火边满不在意地道:“这有什么难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辰逍毫不费力地将一整章内容背出,秦宇一拍脑袋,惊喜道:“原来你以前学过啊!来来来,再背一次,让我抄一下。”

辰逍白了他一眼:“并没有,我是昨天在学堂外面等你下课的时候随便跟着背来玩的。”

秦宇一愣道:“啊?你不就来了一刻钟吗,这就背下来了?”

辰逍不解道:“这很难吗?你在脑海里观想出一本书,把眼睛里看到的内容拓印上去,最后将这本书放到你脑子里的书架上,需要用的时候在脑海里把它从书架中取出来翻阅便是了。”

秦宇像是看怪物一样看他:“你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东西吗?”

辰逍皱眉疑惑道:“这么简单的事,难道你做不到?”

秦宇当即站起来大声道:“当然不行了!你不会以为随随便便是个人就可以做到你所说的这些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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