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毕业之季(1 / 2)

年少轻狂的副作用就是总会让别人抓狂。这应该是一种毫无科学依据但却百分之九十正确的结论。比如此刻,猴子坐在我身边,不停的唱歌。虽然我们是在某家饭馆的雅间里面,但是,就因为这样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用他那满是酒气的嘴来唱陈奕迅的《K歌之王》并且完全不在调上么?陈奕迅要是听到这样的翻唱,一定会直接变身为KO之王将他打倒在地的。

和猴子住同一屋的许公子终于忍不住了,他站起来摇晃着猴子的肩膀:“哥们儿,醒醒吧!别唱了!不然一会儿把狼招来了你就跑不了了!”

猴子翻了翻白眼,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他的回答尚未涌出他的大脑皮层,一个声音响亮并且气味独特的酒嗝就从喉咙里先冒了出来,直奔许公子而去。许公子的神经防线早已被萧疏万户的歌声摧毁了,完全没有防备。他还恰巧正在深呼吸,于是猴子吐出的全部仙气都被他吸走了。许公子顿时瘫坐不起。我这才明白,就算歌声真的把狼引来了,无敌的猴子也能用这种秘密武器将其击败。

这时候饭馆老板——我们都称之为黄哥,一个头发已经出现凋谢征兆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用他那不知道融合了多少地区方言的大嗓门对我们说:“你们几个还要啤酒不?”

吐出了胸中积郁的猴子一边招手一边迎上去对黄哥说:“要...要...”

我一看再喝下去,猴子还不得腾云驾雾大闹天宫去,于是赶忙想要接下猴子的话。可是,我也喝多了,于是蹦出了一句:“要不起!”

黄哥一边皱眉头一边说:“要不起?你咋不叫三分呢!”

说着他就退了出去。猴子想要拦住他,但是身子挪不动,只能一边晃动他比我们都大的头颅,一边再次打出了一个酒嗝,然后继续哼唱起来。我扇着手试图让这味道赶紧消散,对已经不知道在唱什么曲种的猴子说:“猴子,再过三个月就毕业了,到时候你可以去毕业晚会上高唱一曲啊!何必非要折磨我们几个呢!”

猴子拉住我的胳膊:“你以为我,我不敢?!哼哼,到时候,一定让你们,听到真正的世界名曲!”

说完这句话,他松开我的胳膊,滑落到了桌子底下……

给范妮同学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她那天刚刚烫完头发,略带刻意的发型,再加上她原本就有些深陷的眼窝,让她看起来就像从黑白照片里蹦出来的穿着衣服的外国贵妇。我问她这发型叫什么,她说叫波希米亚卷。我的第一反应是抹着一层奶油的蛋糕,其次才是眼前的这个女孩子。

我们坐在图书馆三楼第一自习室的倒数第四排靠窗的座位上,那是我和她的固定位置,那里可以看到图书馆外的垂柳依依,也能享受丝丝微风的吹拂,连趴在书桌上睡觉都比别的地方舒服。这感觉在多年之后更显得弥足珍贵。当然,范妮不会像我一样虚掷光阴,在我抱着某一本小说睡着了的时候,她则像一台无情的机器碾压过各类知识,并且多次拿到奖学金,成功考过四六级。她说我有自动推介小说的功能——这本小说是否精彩,要以我在多长时间内倒在课桌上为判断依据。我则把她的学习成绩归功于我日以继夜的无言守护,还有我挑选的位置运势旺导致她考试手气壮,她常对此嗤之以鼻。鉴于这个位置的法力似乎只够保护一个人的,坐在另一边的我,永远都徘徊在及格线的上方刚刚露出头来,有一次居然真的倒在了及格线上。公布成绩的那天晚上,她坐在我对面满眼幸灾乐祸地问我:“陶然,你的运势又消失了?还是你的势就只有五十八啊?”我一边从手机上找出“势”这个字的释义递给她,一边谦虚道:“不短了,不短了,知足了,知足了!”,并成功换来一顿毒打。

听完我对昨天的场景的讲述,范妮合上手中的《克莱默夫妇》,拿起一本考研复习题集,低声对我说:“我都不敢想象。如果猴子真的敢上台演唱,那全校人不都得精神分裂啊!”

“那可不!”我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茉莉花茶,一边站起来说,“每次听猴子唱歌,我总把之前二十几年的事在脑海里过一遍,以防突发不测。我去打点水,你要吗?”

范妮也喝了一口自己的白开水,然后把杯子递给我:“你说猴子对自己唱歌的难听程度到底有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还是他真的就是为了吓人而生的?”

“这位同学,你怎么可以这么诋毁自己的同窗呢!我们是朋友!友谊是超越一切的!”我一脸的义正辞严,坐下来看着范妮说,“猴子同学虽然唱得不好听,但是也不能这样打击一个进步青年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啊!”

范妮拉了拉我的头发。插一句,我的头发比较长,而范妮不知道从何时起养成了这样的习惯,对我不满意的时候就会拉我的头发,还美其名曰“头皮按摩”。

她一脸不屑的看着我说:“你什么时候开始站在了猴子的立场上啦?又或者你压根就是一只大猩猩变的?”

我一边挣脱范妮的魔掌,一边无奈的指了指她的身后:“就在猴子站在你背后的那一刻。”

我和范妮被猴子押着去找诗人和许公子。据说诗人的职业生涯的起点,是在高二的时候于县城的日报上发表了一首小诗并且领取了近三十元的稿费。在精神和物质获得双丰收之后,此人便有如吸了毒一般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吟诗作对,一幅风流才子指点江山的味道。不过他不知道风流的代价是重感冒,不会游泳或者攀岩就别对着江山指指点点,容易发生意外。总之,继那篇据说名叫《我爱你,故乡》的小诗之后,诗人又创作了大量的诗篇,大有赶超爱新觉罗家族的某位伟人的趋势。可惜的是,皇帝的诗再糟糕也是御笔,而他的诗充其量也只能多用一些比喻。这些诗篇全都是一个命运——退稿,他自己的命运也因为“对于诗歌的无限热爱”而转弯。由于每天不学数理化,诗人也没有办法走遍全天下,只得屈尊来到了我们这所高不成低不就的大学。

在分配宿舍的时候,诗人又神使鬼差地和不同系的许公子、猴子二人分到了一起。四人间的宿舍里除了他们三个,另外一位同学的家庭据说是富豪级别,孩子刚刚入学一个月左右,父母就在学校周边给他买了一套房,所以他基本每天都不在。一开始,猴子和许公子并不喜欢身上带着迂腐劲的诗人,后来诗人干了一件事征服了他们。一天傍晚,常常不在宿舍的那位同学回来过夜,发现自己的床上放着猴子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几件衣服,一抬手就全部扔到了地上,嘴里还不干不净骂骂咧咧。诗人不干了,要求他必须捡起来并等猴子回来后道歉。那人竟向疯了一样朝诗人扑过去。幸亏猴子和许公子吃饭回来,及时拉开了两人。让人没想到的是,虽然诗人变身国宝,但他下手也不轻。据猴子说,那人的脸也肿了,后来的几天走路都一瘸一拐。经此一战,猴子和许公子对诗人的看法瞬间起了变化,猴子更赞扬诗人文能提笔写文章,武能熊猫眼治恶霸。我们也就渐渐成为了死党。

我们三人在学校的小树林里找到了诗人。此刻,他正翻腾着那本《夜之卡斯帕尔》,抬头看到我们来了,便迎面对我们吟上一句:“光荣,那是绝不出卖的高贵纹章,不是用金钱可以在小店买得到的下等香皂!”

我们三人互相望了一眼,顿觉一串炸雷劈头而来,然后试图以路过打酱油的心态逃离诗人的身边。不料诗人一把拉住我:“陶然,中午饭去哪里吃?”

我无奈的看着范妮,不过她似乎并没有想要替我解围的意思,还故作熟视无睹状与猴子讨论毕业论文的题目。唉,世上唯女子与诗人难养也。我努力做出平生最可怜的表情看着诗人:“诗人,哥们儿最近真穷。”

诗人瞥了我一眼:“卑劣的小人!我的新作马上就要出世了,为了庆祝一下,我决定请大家吃饭!”

一秒钟之前还在和范妮东拉西扯的猴子,以凌波微步般的身法出现在诗人的身边,边竖起大拇指边使用他的化骨绵掌拍了拍诗人的左肩:“诗人,够意思,伟大!”

诗人看了看猴子,然后呈现出受了内伤的症状,身形也开始变得佝偻了不少:“不过,我只请饭,不请酒啊!”

猴子一脸大度地搂住诗人受伤的肩膀:“都是好兄弟,说这些干嘛!请吃饭我都觉得过意不去啦!”然后用大力金刚指向我一点:“陶然!你就别愣着了,快去买酒,给诗人庆祝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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